【以案示警】“村霸”覆灭记
“最近还有没有人来你们工地堵路堵门阻工?”
“没有啦,自从‘村霸’被处理以后,被迫推迟的生产进度也快赶上来了。”近日,面对常德市武陵区纪委监委调查人员的走访,常德市某企业公司负责人高兴地回答。
很难想象,一年前,就在丹洲乡明月社区,企业想开工不是那么“容易”……这一切要从一个有社区干部参与的“村霸”恶势力犯罪团伙说起。
“村霸”团伙“创业路”
2016年年中,听闻一个大型混凝土搅拌站要落户明月社区(原荷花村),时任明月社区临时党总支书记何哲华、社区干部文新华(已故)、社区干部唐必文觉得这是一个发财的好机会。三人碍于身份等考虑,邀请砂石商人胡爱国以及其他9名村民,成立了武陵区广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进公司”),意欲承接工程项目,胡爱国任法人代表,何哲华、文新华以“暗股”形式存在。
“村霸”团伙的“创业”之路并不顺利。起初,唐必文、何哲华、文新华准备利用村干部的职务便利承接业务。他们3人找建设混凝土搅拌站公司的负责人,打着为社区居民提供就业机会、增加集体收入的旗号,提出要承包搅拌站运输机生产业务,但遭到该公司负责人的拒绝。之后,他们逐渐探索出一个“新路子”,通过有预谋、有组织的指使内部成员、鼓动当地村民以各种理由为借口在施工企业进出大门以及施工车辆必经道路上堵路、拦车、不让施工车辆通行的方式,达到强揽工程、牟取暴利的目的。
“村霸”团伙“业绩单”
2016年上半年,了解到常德某公司要在荷花村建设混凝土项目,广进公司用大型铲车将进入工地的大门堵死,导致其公司工程建设中断数月,为避免耽误工程进度,公司只能被迫让步,让广进公司承包旧皮带机拆除业务。“村霸”团伙通过阻工获得了第一笔业务,不到2个月时间,获得收入10万余元。
“长达数小时的阻工,就能获得高额的回报。”尝到甜头后,“村霸”团伙胆子慢慢变大。2016年8月,广进公司又通过阻工的方式,迫使该公司以每立方39.8元价格签订土石方工程合同,之后,以每立方6元的价格转包他人。完成该工程仅用了1个月的时间,“村霸”团伙获得了95万余元的工程款。
2017年3月,广进公司故技重施,天铭公司又被迫同意广进公司以100万元入股减水剂生产业务。2018年2月,“村霸”团伙又获得了29万余元的分红款。就这样,“村霸”团伙通过“阻工—索要成功—继续阻工—继续索要”的“发财路子”,顺利承接了一个又一个业务。
“村霸”团伙“覆灭记”
2017年上半年,作为上级政府投入的大型基础设施项目,武陵区丹溪路项目正式在明月社区启动建设。
“他们必须跟我们分点工程搞,否则,莫想开工!”丹溪路项目开工没多久,“村霸”团伙就召开股东会部署阻工相关事宜,但这次他们没能成功,还付出了相应的代价。
2017年8月25日,胡爱国、文新华等人请了十几个村民到丹溪路施工现场阻工,施工方在双方交涉未果的情况下聘请了30多个年轻人控制现场,希望工程继续进行。眼看拦车拦不成了,胡爱国等人立即打电话喊人增援,双方争执越来越激烈,总人数超过100人的群殴发生了。公安干警赶到时,这场群殴已经持续了几分钟,数十余人受轻伤、部分财物受损。“村霸”团伙严重扰乱当地市场秩序、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阻碍项目工程建设进展,给相关公司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不堪其扰的某公司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市场经济环境,岂能容村霸如此破坏!”2019年4月,横行乡里阻碍工程建设3年多的的“村霸”团伙因涉嫌强迫交易罪被“一锅端”。最终,“村霸”团伙11名成员因犯强迫交易罪,被法院给予相应刑事判决。2020年4月27日,武陵区纪委决定给予胡爱国、唐书兴、龙西联、何哲华、何林、唐大清6人开除党籍处分。2020年9月1日,武陵区纪委给予唐必文开除党籍处分。 (武陵区纪委监委 薛亮 宋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