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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剖析】一错再错的逃跑法官

  面向鲜红的党旗,曾经是法律的执行者和守护者的法官余迪钧,久久凝视着墙上的入党誓词。他或许没有想到,自己会沦落至此,又或许想到了终究逃不掉。似乎,这次的重温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深刻。因为,2019年4月17日,是他涉嫌职务犯罪外逃五年多后,被抓捕回来留置的第一天。

  在原告、被告均未到法庭参与诉讼的情况下,法官却制作了《民事调解书》《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看似荒诞,却真实地发生了。

  一步错:“破限”歪招 “奇葩”诉讼

  2012年5月,余迪钧的办公室来了两位不速之客管林文(另案处理)和金刚(另案处理),都是房产经纪人。原来,深圳市对购房及过户条件等进行了规定和限制,大量有房产交易意愿的人员因不符合条件而无法在深圳市买卖房产。两人看到了这一“商机”,绞尽脑汁想“门道”。经人介绍,他们找到了余迪钧请求“帮忙”: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并以协议管辖的方式,将案件放到南县人民法院审理,由南县人民法院出具相关法律文书,通过司法裁决达到房产过户的目的。

  “诉讼资料我们都会准备好,当事人都在深圳市而且都不会来你这里参加诉讼,你把相关法律文书做好以后,直接到深圳办理相关手续。”管林文向余迪钧提供了法院办理类似案件的全套资料。

  为进一步消除余迪钧的疑虑,管林文接下来又是赤裸裸的诱惑:“到了深圳,除支付诉讼费之外,吃、喝、玩、乐、住、行费用全包,搞定之后还有‘好处费’,总之会包你满意。”

  很快,在“自欺欺人”的幻想和他人许诺的“好处”诱惑下,余迪钧的防线被“攻破”了,行差踏错走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随后余迪钧违反程序开庭,在未通知当事人且在当事人未到庭的情况下,制作开庭笔录,对案件违规审判。接着违反执行规定,将上述虚假民事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带至深圳市,让房屋买卖双方补签名字,并向深圳市房地产登记中心送达《民事调解书》或《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最终导致该中心按照虚假的法律文书,将相关房产产权办理过户手续。

  庭审是假的,调解是假的,只有执行是真的。

  在不到1年的时间里,余迪钧利用自己法庭庭长和审判员的权限,与管林文等人相互勾结,炮制虚假诉讼176起,非法收受他人财物54余万元,致使国家税费损失4800余万元。

  二步错:畏罪潜逃 花招百出

  2013年11月,余迪钧听闻益阳市检察院在深圳查南县人民法院法官办理的案子,他知道自己离案发不远了。于是,他盘算着潜逃。

  “2013年11月27日,湘北初冬季节,天空灰蒙蒙的。从南县人民法院走出来我感觉脚踩棉花轻飘飘,当时那时我仍然不觉得那是我和南县人民法院最后的‘诀别’,随着出租车的飞奔,南县县城越来越远,我的害怕和恐惧感慢慢变淡了……”回忆起潜逃的那天,余迪钧仍记忆深刻。

  同年12月2日,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检察院以余迪钧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对其立案侦查。当调查人员来到他的工作单位,人已经不知去向。采取技术侦查措施,发现手机放在办公桌的第二个抽屉里。再查行踪,发现买了去贵州的火车票,但他并没有上车。尽管公安根据检察院的立案早已将他的信息录入网上追逃,可是,几年来,他似人间蒸发一般,杳无音讯。办案人员多次走访他的亲戚朋友们,也都不知道下落。

  而独在异乡为异客的他,并没有享受到“诗和远方”,而是卑微苟且。他躲在衡山县一个简陋偏僻的出租屋里,不敢出去找事做、不敢联系家人朋友、就这样“窝居”了五年多时间。

  “逃亡之路,回想起来,只有满腹心酸与苦楚,有时候感觉像一只老鼠躲躲藏藏,有时候像一只流浪的猫狗凄凉孤单,不管是一碗面条还是一碗米饭,吃起来都如同嚼蜡,不管白天还是黑夜,总是会发呆发呆,不觉泪流满面。”余迪钧供述道。

  终身悔:落网解脱 恨不当时

  在外的日子并不好过,余迪钧其实早就动了回家的心思。“2016年冬,我因病住院治疗,医生说我的病可能随时有生病危险,于是我想到一个问题,生病了可以治疗,住院没人照顾也无妨,那如果我在出租房里一睡不醒或突发疾病倒地不起怎么办?从那天起,我萌生了‘回家’的念头。”可是,他还是害怕面对,终究没有鼓起勇气……

  2018年益阳市各级监委成立后,该案由资阳区检察院移送资阳区监委。益阳市追逃办多次研究部署对余迪钧的追逃工作,明确资阳区纪委监委余迪钧案追逃主办责任。一方面充分发挥市反腐败协调小组追逃工作协作机制,通过全面推进“2019天网行动”,与公安机关高效联动,借助公安大数据和先进的技术手段,开展技术追逃。另一方面量身制定“一案一策”追逃方案,抽调资阳区纪委监委、区公安分局等单位的精干力量,成立追逃工作专班,通过大数据比对、调查走访、冻结扣押等多种形式,搜集完善外逃基本信息,找准追逃方向,加强与各地公安机关的协调。

  2019年4月16日,余迪钧在出租房附近出现,触动了刚升级的天网系统警报,随后,被广铁公安局衡阳公安处成功抓获。资阳区监委办案人员连夜赶赴衡阳,于4月17日上午11时许将余迪钧押解到益阳,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对于父母的养育之恩我不能报答,大不孝也;我辜负组织的教育和培养,大不忠也;我伤害了那么多错爱我、善待我的人,大不仁也……”回想自己的所作所为,余迪钧泪流满面,悔恨不已。

  6月5日,资阳区监委以余迪钧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7月12日,资阳区人民检察院已向资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执纪者说】

  与其“每天战战兢兢,一有风吹草动就惶恐不安”,不如平平安安,清贫度日。余迪钧作为一名基层法官,面对诱惑守不住底线,在东窗事发后,却以外逃来逃避责任。一念之差,终身悔恨!余迪钧案警示每一位司法工作者。(资阳区纪委监委 何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