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通报3起违反村级财务管理规定典型案件
近日,安化县纪委监委通报了3起违反村级财务管理规定典型案例。
1.大福镇小尧村村干部侵占村集体资金问题。2008年至2014年,小尧村尧山片和小尧片的集体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均部分未入村账,分别被负责经手的时任村主任黄新江、时任村会计肖吕粮侵占。因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8月大福镇纪委给予黄新江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肖吕粮同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马路镇岳溪村收入不入账问题。岳溪村村支书、村主任张金明2016年至2017年收取该村土地租金收益1.5万元后,未入村账,用于村务开支。2019年7月,马路镇纪委给予张金明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3.奎溪镇角塘村村会计重复报账问题。角塘村村级财务管理混乱,2016年村会计龚胜全在该村金家溪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和村委办公楼修建中重复报账,数额较大。2019年12月,奎溪镇纪委给予龚胜全同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安化县纪委县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