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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

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作出部署,到党的十九大提出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再到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把组建国家监察委员会列在第一条,新时代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持续向纵深推进。为反映纪检监察机关统筹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纪检监察机构改革的进展成效,即日起,本报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推出“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系列报道,敬请关注。

在今年初召开的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1月11日上午,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当日下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作工作报告。自2016年以来,中央纪委全会先由党的总书记讲话、中央纪委书记再作报告已成惯例。和之前比,看似程序上的调整,实质上反映了中央纪委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政治态度。

反腐败是严肃的政治斗争,必须始终在党的统一领导下推进。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举旗定向、统筹部署,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各方面全过程,强化了党对反腐败工作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领导,为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是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根本方向和重大政治原则

党章总纲第30段写道:“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宪法也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方向决定前途,道路决定命运。

70年接续奋斗,中华民族气象更新。正是因为始终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我们才改变积贫积弱、受人欺凌的悲惨命运,走上实现伟大复兴的壮阔道路,这也是中国这个东方大国能够团结、统一、稳定、繁荣的制胜机理,是党和国家各项事业不断发展的“定海神针”。

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其前途命运取决于人心向背,而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告诫全体党员:“我们党作为执政党,面临的最大威胁就是腐败。”

面对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只有始终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深化标本兼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才能增强群众对党中央的信心、信任和信赖,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2013年11月12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第36条提出,“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短短20字,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方向、出发点和落脚点蕴藏其中。

党的十九大作出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战略部署,提出“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首要原则,要求“完善保证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安排”。

2018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和监察法,以国家法律进一步明确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宪法明确了监察委员会作为国家机构的法律地位。监察法第二条规定,“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监察工作的领导”。

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本质上是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目的是强化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历史、现实、政治和法治的逻辑都表明,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必须把党对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方向和重大政治原则,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拓展。

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有力有序蹄疾步稳推进

2018年3月23日,国家监委正式揭牌,与中央纪委合署办公。至此,各级监委全部组建完成,党和国家反腐败工作翻开崭新一页。

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改革迅速取得明显成效,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体制改革,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始终由党中央领导、谋划、部署和推动——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进行全面部署,要求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和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

2016年11月,党中央作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决定整合行政监察部门、预防腐败机构和检察机关反腐败相关职责,建立党统一领导下的国家反腐败工作机构,并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试点;

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作出在全国推开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策部署;

2018年2月,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将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列入完善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制度安排之一,将组建国家监察委员会列为深化党中央机构改革第一项任务……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国家监察体系总体框架建立起来。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把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到改革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改革启动后,各地区党委主动扛起责任,党委书记当好“施工队长”,自觉站到一线,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带领各方将改革蓝图转化为生动实践;推进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具体化,党委书记定期主持分析反腐败形势,对日常监督、采取留置措施、作出处置决定等审核把关,随时听取重要事项汇报,确保党对纪检监察关键环节、重大问题的领导和监督。

随着改革不断深化,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范围扩大、权限丰富,考验愈发严峻,对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提出更高要求。

2019年1月,中办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使其上升为中央党内法规。这是党中央给纪检监察机关定制度、立规矩。半年后,经党中央审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印发《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自觉主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用权。

翻开《工作规则》,第一条第一句就是“为了加强党对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工作的统一领导”——加强党的领导,贯穿于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各方面各环节。

6年来,改革整合优化了反腐败工作资源力量,从组织形式、职能定位、决策程序上将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具体体现出来,实现了全方位、全过程领导,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更加科学完备。

紧紧围绕“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推动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

发展永不停滞,改革永无止境。

今年初,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工作报告在工作总体要求中,提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新的起点上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须臾不能忘记改革初心,必须自觉担起“两个维护”的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履行职责、推进改革。

——加强请示报告,确保改革正确政治方向。

今年1月31日,《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正式实施。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带头落实,自觉主动向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请示报告,并通过制定贯彻措施明确须向党中央请示、报告、报备的事项。地方各级纪委监委每年召开全会前,专门向同级党委报告全面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及时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监委请示报告。

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就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向党委请示报告,增强主动接受党的领导的政治自觉,确保改革沿正确方向前进。

——强化政治监督,切实肩负起“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

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等加强监督检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七个有之”问题保持高度警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谋划、部署、推进,把“两个维护”落实到强化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处置、巡视巡察、问责追责等各项工作中,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加强政治监督,是适应新时代新要求把政治建设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中的根本要求,必须旗帜鲜明、一以贯之、长期坚持。

——健全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和双重领导体制,不断完善党统一领导反腐败工作的制度安排。

改革后,各级纪委监委强化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建立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准确把握党章和宪法监察法规定职责定位,切实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使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统筹协调作用,探索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平台……

在体制机制上,党章规定的纪委双重领导体制与宪法规定的监委的领导体制高度一致,为的就是加强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通过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健全了党对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的体制机制,形成了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四个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格局。”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研究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前,改革进入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新阶段,要毫不动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推动改革步步深入、行稳致远,夺取反腐败斗争彻底胜利。(本报记者 李玉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