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之后 反腐肃贪建设廉洁政府
外有糖衣炮弹腐蚀,内有骄傲情绪滋长,执政的中国共产党从建国初期就对腐败保持高度清醒,以刀刃向内的决心发动“三反”运动,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提出“党要管党”重要论断……种种探索有效遏制了腐败滋生蔓延,也为从严管党治党积累了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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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腐败保持清醒认识——
一份来自西北局书记习仲勋的报告
“今天,可说已到紧急关头,必须坚决执行中央指示,大张旗鼓、雷厉风行地开展大规模的反贪污斗争。准备抛弃少数蜕化分子,挽救多数犯错误分子,并在党内、外进行普遍教育,为今后加强经济工作打下思想基础。如果再迟了,就必然会毁坏更大数量的干部,就要犯严重的错误……”
1951年12月13日凌晨,一份饱含忧思的报告摆在了通宵工作的毛泽东的案头。在这份报告里,中共中央西北局书记习仲勋用“极其严重”“惊人”等词汇描述他所掌握的西北地区贪污现象,并汇报了准备与之展开斗争的考虑。
报告中提及的“中央指示”,就是1951年12月1日中共中央作出的《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以此为标志,轰轰烈烈的“三反”运动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展开。
彼时刚刚新生的共和国,抗美援朝、土地革命、镇压反革命“三套锣鼓一起敲”。各地按照七届二中全会的部署,在抓生产的同时,也没有放松对贪污腐化问题的查处。东北和华北在爱国增产节约运动中揭发出大量贪污、浪费现象,特别是像刘青山、张子善这样的老革命、高级干部也发生了贪污腐化问题。这让党中央、毛泽东颇为震动,深感“需要来一次全党的大清理,彻底揭露一切大中小贪污事件,才能克服二中全会所早已料到的这种情况”。
收到关于“三反”运动的指示后,习仲勋随即于12月8日召开座谈会,用一整天时间听取西北纪律检查委员会以及检查署、法院、财委、人事部负责干部的汇报。
听着听着,习仲勋不由得眉头紧锁:检查署、法院、纪律检查委员会三单位已查出和受理的贪污案件,共损失国家财产80余亿元(旧币),而这只是已经暴露出来的冰山一角;财经、公安、司法和军事后勤系统贪污现象较严重;税务、贸易、银行也不能幸免,就连陕西省保育院发面粉都每袋偷出几斤……仅西北纪律检查委员会一年半来,就处理了犯贪污蜕化错误的党员1400余人,例如陕西27个县公安局长中有7个贪污,泾阳县有7个区长以上干部因贪污撤职,渭南分区副司令员马华廷有很多贪污行为。
严峻的事实说明,党内享乐腐化思想确实增长起来,贪污蜕化已成为主要危险。习仲勋分析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说:“这是由于在胜利的和平环境下,资产阶级思想和旧社会的传统恶习,猛烈地侵袭我们。在实行大量招收和包下来的两项办法中,有不少贪污腐化分子混入党、政、军机关,尚未被清洗或改造。老干部数量少,经验不足。其中有一部分经不住新的考验,发生了变化,自己放下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武器,被拿着糖弹的敌人所征服。”
天津市举办的“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展览会,激起了人民群众对不法资本家和贪污分子的憎恨,他们都说这个展览是一个大课堂。
这次座谈会的成果让习仲勋深受触动,他随即将这些情况辅之以分析、建议,形成书面报告呈送党中央。
对这份高质量报告,毛泽东给予充分肯定:“我认为你的分析、布置和其他意见,都是正确的。你于12月8日召开的那次座谈会开得极好。只开一天会,已使你了解情况,抓住了问题的本质。以后动员群众,开展斗争,即将迎刃而解。”他要求将习仲勋的报告转发到各分局、省区市党委和各级军区,并在党内刊物上发表。
上下同欲者胜。正是因为以毛泽东、习仲勋等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始终对腐败保持高度清醒,“三反”运动才得以大张旗鼓、雷厉风行地进行。截至1952年10月25日“三反”运动结束,全国县以上领导机关共有383万人(未包括军队数字)参加,经核实贪污1000万元(旧币)以上的共10万余人。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王顺生认为,“三反”运动是共和国严惩腐败的第一刀:“这一刀砍出了中国共产党执政为民的形象,显示了中国共产党从严治党的决心,奠定了中国共产党能够长期执政的坚实基础,向世人展示了中国共产党不凡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沈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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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终保持惩腐高压——
因作风腐败被改组的市委班子
1961年,山东省委决定恢复德州专区。时任德州市(县级市,下同)市委第一书记的常玉,被确定为德州地委常委、秘书长人选,参与地委筹建工作。
时年37岁的常玉不会想到,仅仅1年后,他会因腐化堕落被查处,甚至成为新中国反腐史上的事件级人物。但在当时一些德州地委的干部看来,从一开始就有了明显迹象。时任德州地委监察委员会审理科科长的孙培友,给记者讲了这样一件事。
1961年7月,德州地委正式成立,随即召开地委机关干部会议。主席台上没有常见的搪瓷茶缸或玻璃水杯,取而代之的是一溜小茶碗。“这茶碗的大小,就够一口喝的。领导喝完,马上有小姑娘上来续水。”孙培友介绍,台下的干部从没见过这样的场面,当时就议论纷纷。“据说地委领导对此非常生气,下午接着召开会议时取消了这一安排,主席台上的领导干脆连水也不喝了。”
简单的会议安排,反映的是作风的变化。
事实上,德州地委组建之初就收到大量信访举报,矛头指向常玉,也包括原德州市委班子的一些成员。1962年3月,山东省监委派员,与德州地委监察委员会有关同志组成专案组开展调查。
给专案组留下较深印象的,首先是吃喝成风。
原德州市委招待所,是大吃大喝的主要场所。资料显示,仅1960年德州市财政局就向招待所拨付5万余元经费,其中3万元被书记、市长等人吃喝挥霍。用常玉个人检查中的话讲,从“来人必请,请必吃喝”,发展到“过年过节、大小聚会都要吃喝一顿”,而且“千方百计搞得好点”。比如1960年10月的某天,常玉等3人用餐就点了海参、扒鸡等12个菜,喝掉了4瓶高档酒,一顿吃掉24元,相当于普通工人一个月的工资。
此外,原德州市委还于1961年成立“小伙房”,供市委副部长和政府副市长以上人员使用。据专案组统计,除正常开支外,在不到1年的时间里,集体挥霍3644元。
令人无法容忍的是,吃喝风在“三年困难时期”仍然盛行。历史记录显示,1960年起德州连遭三年旱灾,1961年还遭遇了特大水灾,人民群众普遍吃不饱饭,灾民生活更加困难,不少农民饿得出现了浮肿病。时任山东省委常委、副省长的栗再温到现德州市所辖部分地区查看灾情时,曾心情沉重地说:“ 解放十几年了,群众的生活还是这样苦,作为共产党的一名老党员和高级干部,我感到十分内疚。”反观身处灾区的常玉等人,却吃得心安理得。
大吃大喝的现象,在建国初期并不罕见,刘青山、张子善以及其他诸多贪腐案件中,都有类似表现,但在“三反”运动后基本得到解决,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也在思想上受到了洗礼。相比之下,原德州市委一班人并没有认真解决问题,甚至愈演愈烈。
信访举报集中的另一焦点,是调戏、侮辱妇女问题。案件检查报告显示,多名时任原德州市委成员都存在此类问题。时任市长在检查中讲到,“进城后看到原来的女人长得丑、年龄大,就有了离婚的想法”;一位副市长则在检查中坦白,“自己认为已经是负责干部,生活上可以安排得舒适些,有个年轻漂亮的老婆才相称”。
曾在德州地委纪委审理科工作过的王东波介绍,大吃大喝和调戏妇女等作风问题,之所以在原德州市委班子中成为较普遍的现象,甚至蔓延到一些下属单位,与常玉有着直接关系。这位1938年就参加工作的老革命,从儿童团长一步步走上市委书记岗位,也曾为革命事业作出贡献。但在和平环境中,思想逐渐腐朽,开始讲排场、摆阔气,修楼房、弄汽车,1956年时还犯过生活作风问题。此后,随着地委机关搬到聊城,特别是1958年常玉升任德州市第一书记后,更是一人说了算,不仅搞起了大吃大喝,还经常在市委宾馆住宿,甚至与宾馆某服务员关系暧昧。
自身不干净,自然不敢从严监管。这期间,也有同志向常玉反映市委其他班子成员调戏妇女,或在婚姻存续期间乱搞男女关系。对这些反映,常玉不仅没有及时处理,反而加以袒护,比如一位市领导的爱人刚生完孩子几个月,该领导就开始闹离婚,常玉违反当时的《婚姻法》予以批准。正是在常玉等人的影响和纵容下,原德州市科局的一些领导干部也犯了同类性质的错误,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
在报山东省委批准后,德州地委对原德州市腐化堕落案进行了严肃处理,48名党员领导干部受到不同程度党纪处分,28人被开除党籍,部分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德州市委则被直接改组。
事情并未到此为止。
该案报送到中央后,中央领导同志给予了高度重视,不仅于1963年1月15日向各地转发了查办案件的检查处理报告,同时作出了重要批语,指出“德州市委的问题,是一个值得注意的严重事件。当前,在我们党的干部中,确实有一些人在思想上、感情上、生活上已经起了根本性的变化,完全蜕化为资产阶级分子”“要使每个党员明确认识,我们党处在执政的地位,党对党员、干部的要求不是更低,而是更高,不是更宽,而是更严”。
原德州市腐化堕落案的查处与通报,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党反腐败斗争的一个缩影。在这一历史时期,我们党在保持党和国家机关清正廉洁方面取得的成就,与世界反腐倡廉史上任何一个成功范例比起来都毫不逊色。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始终从严惩治腐败,建构了一套强有力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原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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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廉洁政治建设经验教训的深刻总结——
“党要管党”重要论断的提出
党要管党,是刘少奇、邓小平于1962年底在组织工作会议和全国监察工作会议上提出的重要论断。这一论断深刻总结我们党建党以来的经验教训,立足党内存在的实际问题,强调要始终注意加强党的建设,注意管好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通过加强干部管理部门、完善干部管理制度等举措,认真抓好党员干部的考察、选任、教育、监督等经常性工作,防止党员干部和党的组织蜕化变质,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要管党要求抓住了执政党建设的关键,后来成为我们党自身建设过程中始终坚持的一条基本原则和经验。
时间回溯到1962年年初,在著名的“七千人大会”上,安徽代表团不少代表的心里都窝着一股火——时任安徽省主要领导作风霸道,大搞“一言堂”,甚至把反对他的错误的几位省级领导干部定为反党集团。政治上的混乱,带来了经济上的凋敝,人民生活十分困难。对此,中央监察委员会曾派人去检查,却被顶了回来,甚至连中央监委书记董必武去视察也被封锁,难以了解到真实情况。
如果说安徽例子反映的是个别高级干部的问题,下面这组数字则来自基层:1959年至1960年,广东湛江专区和潮阳、台山等22个县市正式处理的665件案件中,因干部违法乱纪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人命案150件、殴打重伤96件、奸淫妇女156件……
在始终重视廉洁政治建设的新中国,这些事例和数字虽不带有普遍性,但足以令全党深思——
一方面,新中国成立后,“三反”运动、“新三反”运动、新的反贪污运动、全党整风运动……声势浩大的反腐败运动一场接一场,为什么党员干部违法乱纪的问题依然存在?
另一方面,作为监督的专责机关,党和政府的监察机关一直在探索和变革。1955年,党的监察委员会取代了原来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力量一度增强,但在后来的工作中,特别是1958年庐山会议党内民主生活受到严重破坏之后,党内监督怎样有效开展?1954年,人民监察委员会改为监察部,1959年,监察部被撤销,行政监察工作又该如何进行?
种种背景交织作用下,问题陆续显现。到上世纪60年代初期,党中央作出判断:“近几年来,对干部管得不严,漏洞不少”,“已经给党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刘少奇同志说得更为直接:“现在党的工作、干部工作根本没有人管。”
“党不管党”的后果,不仅是党员干部违法乱纪问题频发,更严重的是对于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阳奉阴违。“中央的什么口号来了,他们应付一下,平平淡淡,也不反党,可是几个书记勾结起来,贪污、腐化、堕落”,刘少奇忧心忡忡地说,“我们的个别地区、个别部门的组织已经变质了。”安徽省主要领导欺上压下,正是“变质”的一个极端表现。
正是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党要管党”的重要论断在1962年被郑重提出。道理不难理解,可究竟该怎么管?在当时的惯性思维作用下,不少人首先就想到搞运动。对此,邓小平同志高瞻远瞩,在接见组织工作会议和全国监察工作会议代表时明确指出,“搞一次运动费力得很”,对干部中存在的问题,要“经常抓”才容易解决。
如何才能做到“经常抓”?首先要搞清“谁来抓”、“怎么抓”。对于“谁来抓”的问题,会议给出了明确答案: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和宣传部门等,都要“切实地加强起来”。至于“怎么抓”,会议在提出对违法乱纪典型案件“严加惩处、通报全党”,“对党员普遍地进行一次重新登记”等具体措施的基础上,特别强调了制度问题。“要把管理和监督干部的经常工作好好地建立起来……这样做极有好处。”从邓小平同志的讲话中不难体会——对于当时已经拥有1700多万党员的中国共产党来说,管党治党不能光靠运动,更要靠制度常管常严、管出长效。
落实党中央要求,全党上下迅速行动。组织部门、宣传部门开始加强,党的监察机关更是先行一步,中央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委员的名额均得到扩大。此外,中央监察委员会向国务院所属各部门派出常驻监察组,由中央监察委员会直接领导。在加强机构建设的同时,制度建设也紧锣密鼓展开。例如,按照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监察机关的决定》,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有权不通过同级党委,向上级党委、上级监察委员会直到党的中央,直接反映情况。这样的规定,有助于对党员干部开展监督,实现党要管党要求。
1965年12月27日,一篇题为《干劲要大 步子要稳——安徽省是怎样运用毛泽东思想领导生产的》的报道,登上了人民日报头版头条。安徽省新一任主要领导加强党员管理教育,使省内风气一振,短短几年就从反面教材变成先进典型。
1962年,安徽省新任主要领导上任后,注重加强党员管理教育,使省内风气一振,短短几年就从反面教材变成先进典型。图为1965年12月27日,人民日报头版头条刊登的安徽经验报道。
党要管党,抓住了执政党建设的规律,契合了党的建设工作实际,不仅在当时焕新了党的面貌,同时也谱写了我们党反腐制度化的“前奏”,为改革开放后直至今天管党治党制度建设打下了理论和实践之基。(赵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