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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湖南城陵矶新港区政务服务中心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湖南城陵矶新港区政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政务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政务服务中心。负责为企业、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考核实施政务公开工作;负责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的行政审批代办;牵头负责深化行政审批改革、行政赋权相关工作;牵头负责电子政务建设、大数据中心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政务服务中心单位无内设机构。

  (二)决算单位构成。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政务服务中心单位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为机关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政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政务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593.81万元,与2022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93.32万元,增长97.6%。主要原因是2023年政务服务大厅提质改造及“政务外网”维护建设项目。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593.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3.81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593.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5.15万元,占41.28%;项目支出348.65万元,占58.7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593.81万元,与2022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93.32万元,增长97.6%。主要原因是2023年政务服务大厅提质改造及“政务外网”维护建设项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93.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1年度相比,支出总计增加293.32万元,增长97.6%。主要原因是增加额2023年政务服务大厅提质改造及“政务外网”改造项目。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93.8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67.59万元,占95.5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29万元,占1.90%;卫生健康(类)支出4.31万元,占0.72%;住房保障(类)支出10.61万元,占1.7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93.81万元,支出决算为593.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5.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4.0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2.4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41.0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7.54%,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收支。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不属于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万元;2023年本部门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如未举办活动请写:“2023年本部门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四、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我中心年初工作计划和重点工作,围绕管委会的工作部署和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我中心2023年积极履行职责,强化管理,圆满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同时加强预算收支的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内部管理流程。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管委会在绩效评价结果显示,我中心2023年度绩效目标完成较好,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得分99分,财政支出绩效为“优”。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今年以来,中心政务服务、行政审批、改革创新等工作成效明显。今年中心共受理并办结业务30814件,其中:不动产窗口办结6973件、税务办结1875件、市场监管办结13041件、电力窗口办结1122件、工程建设项目受理办结325件、公章刻制窗口办结542件、公证窗口办结72件,工会窗口办结415件,城管窗口办结95件,公积金窗口办结834件,人社窗口办结5520件,实现地方税收930万元。

  (一)放权赋权工作情况。目前,省级89项、市级191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全面承接到位,均可通过政务大厅、互联网旗舰店、湘易办app、微信小程序等多渠道进行业务申报。重新整理发布了自贸区赋权事项清单,并按照文件要求做到下放事项全部承接到位,建立了从企业设立、规划施工到开业投产的全链条全流程服务审批模式;实行了“一窗受理、后台审批、一口出证”,即管委会承接的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由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统一受理,通过“一网通办”平台进行线上审批,审批部门完成审批后,再将相关证照交由“综合受理”窗口统一对外发放。依托湖南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实现区内承接事项100%实现“一网通办”,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简办事环节,简化办事材料,压缩办事时限,承诺办理时限全面压缩至法定办理时限50%以下,“最多跑一次”事项占全部事项60%。全部事项均纳入湖南省行政效能监督管理平台进行监管,确保事项无超期逾期现象发生;制定“好差评”评估机制,根据“好差评”数据指标,及时改进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能力。

  (二)“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工作情况。进一步拓展自贸区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覆盖面,梳理高频事项,按照四减、三化要求,优化办事和服务流程,目前已推出自贸区特色的“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达到80项以上,行成了“建设工程(规划、施工)许可证”、“既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园区企业‘竣工即办证’”等一批具有港区特色的工程建设领域“一件事一次办”,真正实现“园区事园区办”。

  (三)“揭榜竞优”工作情况。为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做好全链条放权赋能、全领域极简审批工作,以提高政府管理服务水平、方便企业和群众创业办事为出发点,以精简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公开审批标准、规范审批行为为重点,整合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机构和职责,推动审批服务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着力构建简约高效便民的行政审批服务体制机制。6月25日,“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岳阳片区行政审批专用章”正式启用,首批89项省级经济社会权限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划转至政务服务中心集中行使,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模式,统一使用“行政审批专用章”,实现了“进一扇门、一窗受理、一套标准、一枚印章”的“一站式”审批服务,这标志着自贸片区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迈出了实质性步伐。《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岳阳片区“一枚公章管审批”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区全面推广,创新实施“一门受理、一章审批、一套标准、一个协同”,彻底解决“往返跑、多头跑、盖章多、审批慢”问题。截止目前,“揭榜”项目已按照节点要求完成了全部工作内容、形成了“揭榜竞优”改革典型经验成果,该成果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推荐至省政务管理服务局进行全省“揭榜竞优”的评选。

  (四)重点项目“帮代办”工作情况。通过政府购买帮代办,免费为区内招商引资产业项目及政府投资重点项目提供全流程、全周期、全免费的工程审批咨询、指导、协调、代报、代办、监督等服务,为企业提供全天候不打烊服务。今年以来,中心帮代办人员协助区内企业完成406件业务的办理,为岳阳汇川技术有限公司、紫光智能科技(岳阳)有限公司、湖南华琨实业有限公司、际华橡胶工业有限公司等60多家企业提供了报建审批手续代办服务。负责全区产业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行政审批手续办理情况的调度,为企业解决行政审批审批手续问题240多个。

  (五)“四即”改革工作情况。新港区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努力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聚焦产业园区进驻项目高效、便捷办事需求,全面推行洽谈即服务、签约即供地、开工即配套、竣工即办证“四即”改革,为园区建设项目提供全链条集成式服务,助推产业项目快速落地、投产达效。8月28日,新港区向湖南中创空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颁发了湖南省首个“两证合一”证书,即建设工程(规划、施工)许可证,标志着岳阳自贸片区在建设项目工程审批改革领域迈出了重要步伐。新港区通过流程创新、方式创新,实现了建设项目工程审批过程中“上下游环节的无缝链接、跨部门之间的高效对接”。同时新港区将继续创新工程管理服务,会同相关业务部门建立“厅内帮申报+厅外帮跟跑”的协同服务常态化机制,推行告知承诺制,为区内企业提供贴心服务、省心保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六)政务公开、热线工作情况。中心按照“一服务两公开”工作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标准,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妥善处理市民投诉、快速响应群众诉求、提升市民对政府的满意度,努力打造“阳光港区”。一是政务公开常态抓。2023年,主动公开政府各类信息1240条,新港区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610条,通过新港区微信公众号公开政府信息630条。依申请公开件1件。成功开展了“守护一江碧水”政务公开月活动,在2023年岳阳市“岳学越强”政务公开工作学习交流会上,中心政务公开工作获得市级通报表扬。二是热线工作高效跑。2023年,新港区政务服务中心共收到1430件12345热线工单(其中中国政府网投诉1件,省长信箱投诉5件,省级12345热线17件,湘易办投诉7件,市级12345热线1400件),已按期办结1408件,22件在办理中,办结率98.4%;市长信箱共收到124件,已按期办结122件,办结率98.3%;向市热线办报送典型案例11篇。我区12345热线和市长信箱工作全年在全市热线综合评价指标中每月均为A类。

  (七)政务大厅改造升级工作情况。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打造舒适化、智能化、便利化的政务服务环境,中心政务大厅进行了升级改造,为办事群众和企业提供更加舒适、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在大厅一楼设置母婴室,室内摆放婴儿护理折叠床,提供免费热水、红糖、卫生用品、玩具、书籍等物品,温馨整洁的环境、功能齐全的设施,为带婴幼儿办事的母亲提供独立、私密、舒适的环境,体现了政务服务的人性化、便民化。窗口办事处新增超级柜台自助服务终端,将电脑、触摸显示器、二代身份证读卡器、社保卡读卡器、高拍仪、二维码扫描、高清摄像头、凭条打印机等专用设备进行了集成和整合,可以实现业务办理、评价服务、双面互动、扫描打印等功能,扩展了适用范围、提升了办事效率。另外大厅还增设了便民饮水机、便民药箱、便民服务台,换新了LED显示屏,方便群众及时掌握区内最新动态。同时为了更好地服务区内群众,纪检监察部门在政务大厅设置了信访咨询台,不定期坐台接待信访受理,服务前移,倾听百姓心声,监督大厅服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类):是指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反映政府用于信息网络方面的支出。如计算机硬件、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如果购建的计算机硬件、软件等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23年度湖南城陵矶新港区政务服务中心部门决算公开表格湖南城陵矶新港区政务服务中心.xlsx

  2023年度湖南城陵矶新港区政务服务中心绩效评价自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