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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岳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城陵矶新港区分中心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岳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城陵矶新港区分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岳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城陵矶新港区分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承担城陵矶新港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房等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2、承担城陵矶新港区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不完全产权存量公有住房出售的行政辅助工作;

3、承担城陵矶新港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合同网签、房屋租赁指导价格发布、房屋租赁价格监测等行政辅助工作;

4、具体组织实施城陵矶新港区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申报和资金申报、筹集等事务性工作;

5、承担城陵矶新港区住房保障、房屋租赁、城市人居环境更新、城市提质改造、物业维修资金等数据统计分析、信息发布等事务性工作;

6、负责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三定方案中岳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城陵矶新港区分中心没有设定内设机构。

(二)决算单位构成

岳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城陵矶新港区分中心是隶属于岳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的二级机构。

第二部分 岳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城陵矶新港区分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岳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城陵矶新港区分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均为46.57万元,与2020年相比,本单位2021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46.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57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46.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6.57万元,占100%;本单位2021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46.57万元,本单位2021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6.5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度相比,本单位2021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6.5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住房保障(类)支出46.57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6.57万元,支出决算为46.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06万元,支出决算为2.0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06万元,支出决算为2.06万元,与决算持平;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本单位2021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06万元,占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0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2.06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2021年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岳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城陵矶新港区分中心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部门决算报表没有机关运行经费统计数据。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年度无政府采购。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住保中心在党工委、管委会、市住建、住保的正确领导下,各项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全年在争资争项、协税护税等方面经济指标完成了既定的目标任务;在企业联点帮扶中为企业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全力推进了我区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规范了公租房的后续管理等工作;加强了房地产开发监管和服务。

1、积极部署确保党建工作责任全面落实。

2、公租房建设任务1189套各项目实施单位已全部启动建设;棚户区改造已完成272户的货币补偿协议;争取到公租房、棚改专项补贴资金5493.22万元。

3、协征房地产行业税收9822万元;及时回复、处理各种信访投诉95起。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2021年岳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城陵矶新港区分中心全年预算数为46.57万元,执行数为46.5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评价结果显示,2021年项目支出在社会效益中发挥了良好作用,各项任务得以圆满完成。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岳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城陵矶新港区分中心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为100分。全年预算数为46.57万元,执行数为46.5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一致,促进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获租住人群和服务对象满意度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岳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城陵矶新港区分中心(446177265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