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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城陵矶新港区财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财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财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负责新港区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编制预决算并组织执行;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负责制定区域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制定统一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区域内国有企业管理、考核、收取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负责管理全区各财政专户,审核申报收费项目;负责区域内金融事务监管;负责区域内政府采购、财政投资评审、审计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财政局部门决算仅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无二级机构。

第二部分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财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财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5,048.6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39.07万元,增长4.97%。主要原因是:1、新增人员;2、招商任务重导致项目评审压力大,产生大量的委托业务费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035.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35.45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023.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85万元,占5.99%;项目支出4722.17万元,占94.0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048.6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39.07万元,增长4.97%。主要原因是:1、新增人员;2、招商任务重导致项目评审压力大,产生大量的委托业务费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023.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27万元,增长4.73%,主要原因是:1、新增人员;2、招商任务重导致项目评审压力大,产生大量的委托业务费用。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023.0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33.52万元,占22.5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97万元,占0.32%;卫生健康(类)支出10.54万元,占0.21%;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1790万元,占35.64%;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2058.93万元,占40.99%;住房保障(类)支出14.06万元,占0.2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035.45万元,支出决算为5,023.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5.23万元,支出决算为24.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70.3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局较好的落实了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行政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年初预算2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局较好的落实了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行政经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0.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3.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46.9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2.87万元,完成预算的47.83%,其中:

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2.87万元,完成预算的47.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87万元,占100%。其中: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87万元,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87万元。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湖南城陵矶新港区财政局2020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42个、接待人次35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财政局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部门决算报表没有机关运行经费统计数据。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4.63万元,用于召开预算培训会议、报账员培训会议及春节专项检查会议。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年度无政府采购。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会计法》、《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和财政部、省财政厅及市财政局有关财务规章的规定,先后制订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支出、加强财务管理的通知》、《湖南城陵矶新港区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等,明确了经费审批权限及程序,经费预算管理、财务经费管理、资产购置与处置、财务监督等。上述制度规定执行到位。

本年支出合计5,023.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85万元,占5.99%;项目支出4722.17万元,占94.01%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专项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等情况

2020年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为4722.17万元,实际决算支出4722.17万元。

2、专项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析

2020年决算的项目支出为4722.17万元,其中:1、财政评审、财务审计、绩效评价等中介服务851.49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委托业务等支出;2、财政信息化建设21.75万元,主要用于新港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建设支出。3、财源建设奖励金3848.93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合同兑现。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财政评审、财务审计、绩效评价等中介服务851.49万元。按期完成凌泊湖六期安置房、联岭路、雷公嘴路等项目预算评审,完成长江大道北延段、党建活动中心、松阳湖路西沿线、凌泊湖小区189套空置房简易装修工程等四个重点项目结算评审复审工作,结算复审审减金额达2030万元,大大节约了财政资金。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反映按规定可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第五部分 附  件

2020年度湖南城陵矶新港区财政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湖南城陵矶新港区财政局(561736042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