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城陵矶新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湖南城陵矶新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正 文
第一部分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湖南城陵矶新港区(以下简称新港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实施及修改的具体工作,参加新港区各类建设的前期论证、项目选址,负责新港区市级权限内建设用地预审工作。用地预审意见由国土处提出,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市局)分管领导批准后以市局名义行文。
(二)负责新港区项目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属省以上人民政府审批的建设用地,其报卷资料不在市局流转,相关资料及文件报市局分管领导审查批准后,以市局名义行文或上报;属市本级审批的建设用地,报市局按审批程序办理。
(三)负责新港区征地拆迁补偿的概算审查。征地拆迁补偿概算的提出及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的实施,按相关文件的规定处理。
(四)负责制定并执行新港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年度供应计划、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和出让的具体工作。负责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租赁、作价(入股)、抵押等日常业务;负责地价管理工作,组织土地分等定级、基准地价评测和更新工作,负责土地使用权价格评估结果审查和出让成交确认工作。
(五)负责新港区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和土地变更调查。
(六)负责新港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大案要案报市局执法监察支队查处。
(七)负责新港区地质环境保护和地灾防治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湖南城陵矶新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部门决算为本级决算,无二级预算单位,所属科室办公室、建设用地股、土地开发利用股、执法监察大队均为内部设置科室。
第二部分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国土资源管理处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附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2:收入决算表
附表3:支出决算表
附表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附表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789.54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359.52万元,增长83.6%。主要原因是2019年新增了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法律顾问、土地卫片执法等专项工作,2019年用地报批数量较2018年增长了71.41%。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89.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拨款收入789.54万元,比上年增长83.6%,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89.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12万元,占本年总支出的8.63%。项目支出721.42万元,占本年总支出的91.3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89.54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59.52万元,增长83.6%。主要原因是2019年新增了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法律顾问、土地卫片执法等专项工作,2019年用地报批数量较2018年增长了71.4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89.5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59.52万元,增长83.6%,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2019年新增了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法律顾问、土地卫片执法等专项工作,2019年用地报批数量较2018年增长了71.41%。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89.54万元,其中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789.54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89.54万元,支出决算为789.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基本支出68.12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度追加的办公经费。项目支出721.42万元,比年初预算310.95万元,增加了410.47万元,主要原因是2019年新增了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法律顾问、土地卫片执法等专项工作,2019年用地报批数量较2018年增长了71.4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8.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28.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本单位无“三公”经费预算和决算数。与上年相比减少2.7万元,减少100%,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单位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没有产生“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具体情况如下:
主要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没有产生“三公”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支。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新港区财政关于落实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及2020年财政资金绩效监控工作的通知》精神,本单位组织了2019年度单位财政支出全面绩效自评工作,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绩效评价结果显示,我局2019年度绩效目标完成优秀,认真执行了年初部门预算和财政政策要求,较好地完成了各个项目的实施目标,为新港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自然资源支撑和保障。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1、有序按实完成2019年度用地保障、城乡规划工作。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新港区党工委、管委会及市局党组的工作部署,2019年度用地保障、城乡规划工作逐步实施,完成白杨湖片区、松阳湖片区、芭蕉湖片区、城陵矶片区等四个片区市级专家评审,有序地完成了2019年度用地保障和城乡规划工作。
2、建立了国土调查数据库。在云溪和楼区分别建立国土调查数据库,依据最新调查成果统计数据流量,完成数据核查,向市、省三调办上报成果数据,已完成新港区三调数据的建库、验收和上报工作。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部门决算报表没有机关运行经费统计数据。主要原因是:本部门为差额预算单位,基本支出纳入市财政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在市财政列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情况
本年度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等。
科学技术支出(类):是指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是指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1:2019年度湖南城陵矶新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附件1:湖南城陵矶新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XLS
附件2: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附件2:湖南城陵矶新港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2019年度绩效自评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