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洲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发展芦苇产业的提案》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去年省发改委和省科技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洞庭湖区芦苇生态保护和科学利用的指导意见》(湘发改长江规〔2023〕472号),明确提出坚持科技引领,实现芦苇无害化全量化高值化科学利用,推进芦苇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近年来,结合科技职能,就洞庭湖区和我市芦苇资源存量、产业现状,研判相关产业发展趋势,我局多次调研研究芦苇综合保护利用技术攻关,积极推动芦苇产业保护和利用产学研合作,加大科研投入和成果转化力度,持续拓宽芦苇产业发展新路径,取得了一定成效。先后支持我市科员院所和企业与省农科院、湖南农大产学研合作开展关于食用菌生物培养基质、芦苇笋加工等芦笋资源化方向的研究,旨在探芦苇的资源化利用,提高芦苇加工附加值;与省林科院生态所团队开展芦苇氮、磷含量监测,旨在待芦苇氮、磷含量最高时期进行收割,降低水体富营养化程度。去年以来,我局积极推进中南大学成果转化试验基地-湖南钠能时代科技有限公司“新一代芦苇基硬炭负极材料及产业化应用”项目,该项目全球首次创新开发了生物质芦苇基制备高性能钠电硬碳负极技术,以年产10万吨硬碳负极材料估算,可实现50万吨洞庭湖芦苇的高效利用,预计年产值规模超50亿元,新增就业岗位2000个,兼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针对您的建议,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紧扣“1+3+X”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助推我市芦苇产业创新发展。一是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支持企业加快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易于产业化的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强化品牌建设。二是加强创新主体培育,积极指导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相关优惠政策,支持科技型企业开展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解决融资难题。三是加强科研平台建设,支持培育建设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开展技术攻关,开发高附加值的产品;四是加强政产学研合作,支持科技型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组建创新联合体,建立集科技攻关、成果转化、共享服务、人才培养于一体的芦苇产业科技创新体系。
感谢您对我局科技创新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