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市科字[2018]5号A类 同意公开
对岳阳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81号建议的答复
刘平东等人大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打造企业创新经济发展新模式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强机制体制建设,强化执法保护力度
我国法律对知识产权提供了民事、行政、刑事的法律保护措施,明确了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是有效保护企业自主创新知识产权的重要途径。我市成立了由市政府副市长李为任组长,20多个市直单位为成员单位的岳阳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协调机制,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任务分工,积极开展打击侵权假冒行动,加强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力度。2017年,我市与咸宁市、九江市、荆州市、黄冈市、黄石市和常德市达成“长江中游城市群(咸、岳、九)+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协作联动机制协议”,在跨区域、跨部门间形成合力,共同加强对侵权假冒的打击力度。建立了市“两法衔接平台”,提升行政执法和司法的衔接度,加快建立专利、版权、商标等市场联动的执法制度和长效机制,加强对知识产权市场的执法监管能力。建立网上公示平台,已搭建市区知识产权网上处理结果公示平台。加强执法队伍管理,及时调解和处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净化知识产权市场。
二、推进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维权援助机制建设
我市在2007年成功申报国家知识产权工作试点城市,汨罗、平江、临湘等县市区被省知识产权局审定为省级试点县市,2015年汨罗市成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培育城市,岳阳县和湘阴县分别在2016年、2017年经审定成为湖南省知识产权建设强县。2007年至今,我市共有国家级知识产权工作优势企业3家,省级知识产权工作试点企业16家、培育企业8家,市级培育试点企业27家。十年来,以上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在试点、培育及示范的政策激励下均取得了快速、完备及健康的发展。
法律保护是对侵权后的救济手段,自主创新知识产权的保护更应防患于未然,企业的自我保护尤为重要。为此,我局牵头采取了如下举措:一是推动我市企业贯彻执行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的工作,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能力,不断推进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二是推动政府建立服务企业知识产权的工作机制,对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给予适当补贴。
三、强化企业知识产权服务
近年来,我局深入企业调研,积极开展企业知识产权培训工作,加快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培养,指导企业开展专利分析、专利导航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行动,及时解决企业知识产权服务需求。同时,企业自身应当建立自主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制度建设,健全知识产权受益分配的奖励机制要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作为日常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
四、加强宣传,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每年我局都积极开展了知识产权保护等宣传等活动,制定活动方案,加大对知识产权政策的宣讲力度,广泛普及《专利法》、《专利保护条例》、《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我市“打击侵权假冒行动”所取得的成果。利用知识产权网上公示平台,加大对侵权行为的公示和宣传,不断提升全民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促进知识产权市场的发展。
五、岳阳特色的科技创新保护体系正在形成
为了进一步增强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湖南省专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我市又先后出台了《岳阳市自主创新引导基金管理办法》、《岳阳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岳阳市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等地方性法规。您所提出的“一个系统的岳阳特色的企业创新保护实施细则”,其内容基本已被覆盖。总体来说,一个符合岳阳实际、具有岳阳特色的科技创新保护体系正在逐步形成;但并非尽善尽美,你们的意见都将是对我们工作的有益补充。
感谢你们对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5月29日
承办负责人:李石六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陈敏、曾文湘,8853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