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2021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励耕计划的通知
来源:岳阳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09-23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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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2021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励耕计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体)育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教文(体)局,市直相关学校:

为认真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励耕计划的通知》 (湘教通〔2021〕260 号),见附件5)精神,做好我市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励耕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名额分配

2021年,省教育厅安排我市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励耕计划”资助名额263人,其中重点资助对象计划10人,一般资助对象计划253人。按照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要求,按照“适度向深度贫困地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倾斜”的原则,我局进行了名额分

配(见附件1)。


二、工作要求

(一)资助对象

“励耕计划”的资助对象是家庭经济困难且师德师风良好的教师,一般资助对象范围如下:(1)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在岗专任教师(含特岗教师);(2)公办幼儿园及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县级)批准设立的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在岗教师;(3)两年内因病离开教学岗位、转岗至教育系统其他岗位的教师;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参照上述要求执行。

重点资助对象为一般对象范围内,因保护国家财产、保护师生不受不法侵害等见义勇为导致重伤、致残甚至牺牲的教师。

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长期就职于乡村学校的教师。2019年的“励耕计划”和“润雨计划”资助对象原则上在2021年不重复资助。

(二)资助标准

“励耕计划”一般资助对象每人资助1万元,重点资助对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教师按照2-3万元予以资助;因见义勇为等行为重伤、致残的教师按照4万元标准予以资助;牺牲教师按照5万元标准予以资助。

(三)申报材料

“励耕计划”符合申请条件的教师填写《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申请表》(附件2),还须提交教师资格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原始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请注意患有重大疾病或突发事件造成的经济困难,其中重大疾病应提交两年内扣除医保报销、商业保险后自费用于医疗的费用发票复印件,突发事件应提交两年内因相关事件造成的经济损失材料复印件。

(四)申报程序

“励耕计划”:本人申请——学校初审并公示不少于10天——县级学生资助机构审核并汇总上报——市级学生资助机构复审——汇总上报。

(五)有关要求

1.规范填写表格。各地要严格按照填表要求填写相关附件,其中“地级市”“县(区、市)”栏应当准确填写本行政区划全称,“学校名称”应当准确填写所在学校正式全称,均不得以简要缩略方式填写,不得以其他名称替代;“家庭贫困原因简要描述”应当对教师家庭收支、造成经济困难的主要原因进行重点描述,“资助金额”除一般资助标准以外,应当明确填列建议重点资助对象的建议资助金额;其他栏目均按要求标准化填写,确保表格填写准确、规范。

2.按时报送材料。各单位要成立专门工作小组负责此项工作,制定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按规定程序、按时间节点实施2021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励耕计划,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精准”。 请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2021年9月28号前将《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项目名单汇总表》和《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项目县级部门信息汇总表》电子文档和建议重点资助对象的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扫描文档一并报送市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待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终审确认后,请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再将纸质版材料盖章报送市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3.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微信、教育网等媒体做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实施的宣传工作。同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注意留存工作各环节文字材料及影像资料(如项目启动、工作布置、实地走访、评审公示和发放仪式等图片或视频),注意搜集典型案例材料等,建立项目实施档案,以备检查评估;其中电子版资料在项目实施完成后,报市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4.开展总结评估。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对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励耕计划(包括滋蕙计划项目)开展总结自查工作和绩效自评工作,形成工作总结(总结报告模板),于11月30日前连同典型案例一并报送市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申报材料及汇总名单(电子文档)于9月28日前报送市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工作要求及相关表格详见“湘教通〔2021〕260号”文件。

联系人:邬婉晶,电话:8805655邮箱:876312985@qq.com                                                               地址: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办公楼409室。

附件:1.岳阳市2021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励耕计划分配表

2.“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申请表

3.“励耕计划”申报人材料清单

4.“励耕计划”申报人材料要求

5.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励耕计划的通知 》(湘教通〔2021〕2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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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21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励耕计划分配表

单位: 人

县市区

励耕计划

一般资助对象计划

重点资助对象计划

市直

9

1

岳阳楼区

30

1

经开区

7

0

南湖新区

2

0

云溪区

8

1

君山区

7

0

屈原管理区

2

0

岳阳县

26

1

华容县

22

1

湘阴县

26

1

平江县

66

2

汨罗市

26

1

临湘市

22

1

合计

253

10

附件2                     励耕计划困难教师资助申请表

教师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身份证号

任教时间

职称

所在学校

担任工作及职务

家  庭

成  员

情  况

姓名

年龄

与本人关系

工作或学习单位

家  庭

经  济

状  况

主要收入来源

家庭年收入

人均年收入

家庭住址

邮编和联系电话

申  请

彩  票

公益金

项  目  资助款

理  由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学  校

初  审

意  见

校长签名:                      公章

县  级    部  门    评  审    意  见    及公示  结  果

县级部门负责人签名:             公章

填表说明:

1.本表由申请教师本人填写,并上报所在学校初审,学校初审通过后报县级部门评审;

2.“家庭成员情况”一栏须填写家庭所有成员的详细信息;

3.“申请彩票公益金励耕计划资助款理由”一栏应详细说明家庭经济困难情况;

4.“学校初审意见”和“县级部门评审意见及公示结果”两栏填写应尽可能详细,校长和县级部门负责人须分别签名(人名章),并加盖学校公章和县级部门公章。

附件3

“励耕计划”申报人材料清单

申报人单位盖章:

姓名

单位

序号

内容

页号

备注

1

申请表

2

申请报告

3

身份证(户口)复印件

4

教师证复印件

5

公示证明材料

6

医院诊断证明及病历复印件

7

医药费收据(所附票据合计数)

8

伤残孤证明复印件

9

其他可以证明贫困的材料

附件4

“励耕计划”申报人材料要求

1.申报人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符合要求。

2.申报人材料按照装订顺序单独装订成册并编写序号,顺序不得颠倒。

3.上报材料复印件统一用A4纸张(禁用热敏传真纸复印),小于此规格的证明材料,请粘贴在A4纸上。

4.装订顺序:①附件3材料清单,②申请表,③申请报告,④身份证复印件,⑤教师证复印件,⑥公示结果证明材料,⑦疾病诊断证明及病历复印件,⑧医药费缴费原始凭据复印件及个人因病花费数详单,⑨伤残孤证明复印件及其他可以证明贫困的材料。

5.所附医药费收据、负债证明、意外事故开支等费用必须分类列出数额明细,如实填写并注明合计数。

6.相关材料报送单位必须审核、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