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的通知
来源:公开   2021-12-20 09:31
浏览量:1 | | | |

岳阳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体)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教文(体)局,各校外培训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双减”工作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的通知》(教监管函〔20212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市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收费票据管理。各校外培训机构提供培训服务收取培训费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具发票。校外培训机构开具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不得以举办者或者其他名义开具收付款凭证,不得以收款收据等“白条”替代收付款凭证。

二、严格使用示范合同。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时,必须与每位学生家长签订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严禁不签合同开展预收费,严禁修改增设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

三、开设收费专用账户。各校外培训机构在12月2日前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唯一的培训收费专用账户和结算账户(开户清单见附件1),并向核发办学许可证的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因终止办学或合并、分立、变更举办者等原因需变更专户信息的,应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完成账户变更,并在5个工作日内向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开户、变更和备案手续不完备的,不得对外开展培训收费业务。

四、做好收费资金监管。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应全额纳入专用账户,由中国工商银行进行托管,包括当前已收取但未完成培训服务的预收费资金。凡使用未纳入监管系统的其他账户收取学生培训费用的,或以个人名义向学生预收费用的,或培训费用未全部纳入监管专户的,一旦发现查实,直接吊销办学许可证。自2022年1月1日起,托管资金由参加培训的学生或家长在岳阳市民办教育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上确认当月消课的前提下,按三个月的培训周期由中国工商银行分月进行滚动拨付。第一个月拨付40%,第二、三个月分别拨付30%。资金拨付日期为当月培训结束后的下个月5日。如培训机构完成授课且履行告知义务后,学员无申诉且又超过5日未确认的,托管银行视为确认并进行资金拨付。

五、设立最低余额保证金。各校外培训机构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培训收费专用账户时,应存储最低余额,且不少于3万元。培训机构申请注销后,由中国工商银行拨付到结算账户。

六、完善平台信息登录。岳阳市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平台已建立。请各教育行政部门于11月29日前在当地中国工商银行开设托管账户(开户清单见附件2),确定1-2名监管平台管理员(见附件3),并组织和指导本辖区内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相关账户,收录各校外培训机构信息,在12月3日前完成机构批量操作模板填报(在岳阳市教育体育网下载操作模板http://edu.yueyang.gov.cn/22483/22491/content_1880698.html)。批量操作模板由各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填报,建好文件夹(文件夹需注明县市区名称,学科类培训机构和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分别建立文件夹),打包发至邮箱 465969910@qq.com ,联系人:佘昌昊,联系电话:15507301310。

附件:1.校外培训机构开户清单

2.教育行政部门开户清单

          3.监管平台管理员信息表

          

 

 

                                岳阳市教育体育局

                                2021年11月25日


附件1

校外培训机构开户清单

各校外培训机构需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对公结算账户(原在工行已开账户,不需另行开立)已开户及未开户的教培机构均需向工商银行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正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正本)原件及复印件3份(A4纸)

2.开户许可证原件或账户信息表(如已开通银行基本结算账户需提供);

3.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A4纸)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A4纸)

5.法人如不能到现场,授权代理人需在银行提供的《授权书》上签字签章;

6.各开户单位应携带行政公章、预留印鉴章(含财务专用章、法人私章)到开户网点办理开户业务;

7.各校外培训机构开户完成后,请按照附件模板及时填写《机构信息表》,尽早完成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流程。

 

 

 

 

 

附件2

教育行政部门开户清单

与中国工商银行签订协议《中国工商银行教育培训资金托管合作协议》,开立托管账户。所需资料:

1.法人身份证复印件3份(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3份(加盖公章)

3.机构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3份(加盖公章)

4.开户许可证3份(加盖公章)

5.提供经办人和法人电话号码

6.提供教育行政部门的联系人姓名、电话、身份证号码

7.签署委托开户通知书、托管指令授权书

【准备好公章、法人私章用于签盖相关协议】

 

 

 

 

 

 

 

 

 

附件3

监管平台管理员信息表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注:各单位确定1-2名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