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体)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教文(体)局,市直各学校,相关民办学校:
为了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美育育人功能,培养青少年健康的审美情趣和良好的艺术修养,展示向真、向善、向美、向上的校园文化,促进学校美育改革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美在身边”——岳阳市第三届中小学生才艺大赛。现将有关参赛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主题
美在身边。
二、比赛时间
2021年10月9日至10日。
三、比赛类别
共设独唱、独奏、独舞、戏剧(戏曲、曲艺、朗诵)、绘画(国画、水彩/水粉画、版画、卡通画、剪纸等)、书法(软笔、硬笔)、摄影7个类别。
四、参赛对象
全市各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中学校的学生均可参加。按照年龄分为小学低年级组(一、二、三年级,以下简称“小低组”)、小学高年级组(四、五、六年级,以下简称“小高组”)、初中组、高中组。
五、参赛办法
1.比赛分综合赛场和美术赛场两个赛场进行(比赛地点待定)。
2.综合赛场为独唱、独奏、独舞、戏剧4个类别的现场表演赛场,参赛选手分类别有序参赛。参赛节目内容自选,要求充分展示当代中学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和健康高雅的审美情趣,每人表演时间不得超过5分钟。独舞和戏剧可使用伴奏音乐(MP3格式,用U盘拷贝),独奏不能使用任何伴奏,高中组独唱只能采用钢琴现场伴奏或无伴奏。比赛现场一律不使用LED背景。
3.美术赛场为绘画、书法、摄影赛场。参赛选手赛前报到时须上交一幅(组)个人参赛作品,比赛时分类别同时进行现场作画或书写、拍摄,现场比赛总时长为60分钟,工具自带。其中,绘画类参赛选手在指定时间内完成与个人上交参赛作品基本一致的画作(可部分完成);硬笔和软笔书法类参赛选手除完成与个人上交参赛作品一致的作品外,另增加指定统一书写的内容;摄影类参赛选手每5人一组,分别向评委讲解个人上交参赛作品的创作技巧和思路,现场拍摄指定内容并提交,支持手机拍摄。所有参赛作品应以“美在身边”为主题,运用独特的创作思路和符合年龄特点的表现形式呈现祖国大好河山、身边好人好事,鼓励表达自己真实感受,具有创意。所有作品可进行简单的装裱,但一律不准装框。绘画作品尺寸: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对开,卡通画单幅尺寸为4开;或短篇4格,每格尺寸为16开,其他画种均不超过四开(40 cm×60 cm)。软、硬笔书法字体不限,软笔书法尺寸均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硬笔书法尺寸均为A4纸张。摄影作品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 4 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 14英寸(30.48cm×35.56cm)。每幅作品统一在作品背面右下角贴上标签,标签格式如下:
作品类别 |
□绘画 □书法 □摄影 |
参赛组别 |
□小低组 □小高组 □初中组 □高中组 |
学生姓名 |
|
县(市区)、学校、年级 |
|
作品名称 |
|
指导老师姓名 |
4.各地各校自行组织本地本校选拔赛,以县市区或市直学校为单位组成参赛代表队报名参加全市比赛。每支参赛代表队每个项目、每个组别可报参赛选手1-2名(市直学校每个项目、每个组别可报1名),每位参赛选手限报指导教师1名(高中组独唱可增报钢琴伴奏教师1名)。每位参赛选手限报名1个类别的比赛,小低组选手限定参加绘画和书法两个类别的比赛。请各单位将参赛代表队报名表(样式见附件1)电子文档及加盖公章的纸质扫描件于9月24日前发至工作邮箱:446498090@qq.com,逾期视为放弃参赛。
六、奖励办法
1.评选原则。在比赛组委会的领导下,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全部参赛节目和作品的评选工作。独唱、独奏、独舞、戏剧4个类别根据现场表演情况评分,绘画、书法、摄影3个类别根据上交作品和现场创作作品综合评分(所有作品均不予退还)。
2.评奖办法。分组分类别设立一、二、三等奖、优秀指导教师奖。评奖等级原则上按20%、35%、45%比例设定;授予获得一等奖选手的指导教师和钢琴伴奏教师“优秀指导教师奖”。获得高中组独唱、独奏、独舞一等奖的选手择优推荐参加2021年湖南省中学生独唱、独奏、独舞比赛;获得绘画、书法、摄影一等奖的作品择优在岳阳市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暨第五届师生文艺展演活动中展出。
七、工作要求
1.各地各校要切实加强领导,积极准备,认真组织。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明确一名艺术教育负责人担任参赛代表队领队,市直学校要明确一名分管副校长担任领队。
2.各地各校要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和安全预案,所有参赛选手及指导教师赛前需购买比赛往返和比赛期间有效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比赛期间各参赛代表队由领队带队,多名指导老师参与组织,严格遵守赛程时间节点和要求,确保参赛选手安全、有序、准时参赛。领队会议时需提交《岳阳市第三届中小学生才艺大赛安全责任书》(附件2)加盖公章纸质件和参赛选手及指导教师比赛往返、比赛期间有效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
3.各地各校要加强疫情防控,各县市区和市直学校领队为本队疫情防控和安全保障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队伍成员的管理,督促指导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保障措施。所有人员往返途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须佩戴口罩,比赛期间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有关工作。体温检测及健康码异常人员不得参加比赛。
4.参赛期间服从组委会统一部署,听从组委会统一指挥,严格遵守组委会各项纪律,服从评委评判。
联系人:何江海,工作邮箱:446498090@qq.com,电话:8805675。
附件:1.“美在身边”——岳阳市第三届中小学生才艺大赛报名表
2. 岳阳市第三届中小学生才艺大赛参赛安全责任书
岳阳市教育体育局
2021年9月13日
附件1
“美在身边”——岳阳市第三届中小学生才艺大赛报名表
参赛代表队(盖章): 领队姓名: 领队职务: 联系电话:
序号 |
参赛类别 |
组 别 |
姓 名 |
学 籍 号 |
性别 |
学校年级 |
节目(作品)名称 |
指导老师 |
注:1.学校名称请填写全称,钢琴伴奏教师请注明。
2.此表电子文档及加盖公章的纸质扫描件请于9月24日前发至工作邮箱:446498090@qq.com。
附件2
岳阳市第三届中小学生才艺大赛参赛安全责任书
岳阳市教育体育局:
为了确保比赛活动有序进行,我们坚决落实安全责任,做到:
1.高度重视安全工作,由我单位派专人带队参赛。
2.加强对参赛师生的管理,为参赛选手及指导老师购买比赛往返、比赛期间有效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切实保障师生往返路途安全及食宿安全。
3.服从大赛组委会的统一部署,听从组委会的统一指挥,严格遵守组委会的各项纪律,服从评委评判。
参赛代表队: 责任人签名:
(公章)
2021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