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在岳阳全面铺开

来源:市经信委   日期: 2010-06-1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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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工信部《关于开展重点用能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和温家宝总理关于:“切实把节能减排作为加强宏观调控、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重要任务,本着对国家、对人民、对历史高度负责的精神,下更大决心,花更大力气,做更大努力,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目标”的要求及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6月10日能耗限额标准专项监督检查专题会议精神,我市于6月12日专题召开会议,全面部署重点用能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同时启动重点用能行业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的专项节能监察活动。

    这次监督检查工作,是一项全国性的能耗标准执行情况普查。依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并发布实施的22项重点用能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和11项湖南省地方能耗限标准。标准覆盖了钢铁、有色金属、建材、化工、电力及轻工、纺织7大高耗能行业,涉及现有企业(装置、机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限定值、新建企业(装置、机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准入制和引导企业努力方向的先进值等三项指标。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的发布实施,为加强节能监察、淘汰落后产能、新建项目节能评估等工作提供了技术支持。执行强制性标准要求根据《节约能源法》规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建设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或者将该项目投入生产、使用的,应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止使用,限期改造;不能改造或者逾期不改造的生产性项目,应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生产单位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用能,情节严重,经限期治理逾期不治理或者没有达到治理要求的,可以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关闭。《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工作分工明确提出:加强对企业执行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负责。要求加强各部门、各企业标准的执行能力,确保这次能耗限额标准专项节能监察取得预期效果。

    这次省经信委组成13个检查组,对国家强制性限额标准22项和省11项地方标准进行检查。我市由省经信委第九检查组负责;检查范围:除“电力、纺织、化工、有色四大行业由省行管办组织检查外,对“有限额标准”产业的企业以“中小企业为重点”进行拉网式排查;完成时限:本月23日12时;检查内容是能耗是否达到限额标准,产品、设备是否是国家明令淘汰的,企业是否有完善的能源管理制度;

    这次专项检查工作要求讲原则,不讲情面,不讲价钱;工信部要求6月底前完成企业自查和地方监察,6月30日前将达不到限额标准要求的企业、产品、设备清单报工信部,工信部将提供给国土、环保、电监、银监等部门实施差别政策。其中将对超能耗(电耗)限额标准的企业和产品,实行惩罚性电价,对超过限额标准一倍以上的,比照淘汰类电价加价标准执行。对不达标企业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下达整改任务书,责令其限期停产改造,对改造无望或经改造验收仍不达标的企业应报请地方人民政府按照权限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或关闭。7月将开展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国家抽查,将对执行情况完成较好的省市给予表彰,对完成不好的省市予以通报批评。同时要求各地要科学、客观地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严禁弄虚作假。对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的解决措施和淘汰计划,如实报告监督检查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宣传执行能耗限额标准好的地区和企业经验,营造有利于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技术和设备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