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14〕7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支持力度,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下同)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月营业额2万元至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9月25日
岳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务公开咨询电话:0730-8721300(设办公室) 地址:岳阳市巴陵东路337号 网站标识码:4306000052 备案:湘ICP备09024640号 湘公网安备43060202000064号 中共岳阳市纪委岳阳市监委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8721329 地址:岳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305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