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蔡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岳交党字〔2021〕16号)

发布时间: 2021-11-24 16:21 浏览次数: 1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市直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党委(党组、总支、支部):

根据《岳阳市市直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我局所属市洞庭湖大桥养护中心机构规格由副处级调整为正科级。

经研究决定:

蔡红同志任市洞庭湖大桥养护中心党委专职副书记;

姜志良同志任市洞庭湖大桥养护中心副主任;

何军辉同志任市洞庭湖大桥养护中心副主任;

黎火焰同志任市洞庭湖大桥养护中心副主任;

吁伟同志任市洞庭湖大桥养护中心副主任;

晏敏同志任市洞庭湖大桥养护中心纪检员;

邓志平同志任市洞庭湖大桥养护中心路产维护站站长;

李卫华同志任市洞庭湖大桥养护中心桥梁健康监测站站长。

因机构改革,原市洞庭湖大桥养护中心专职副书记、副主任、纪检员,内设机构科长,二级机构所长、副所长及主任、副主任等职务自然免除,不再办理免职手续。根据市委编办《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有关科级领导职数问题政策口径》文件,黄良平、余陆军、蒋兵等3名同志保留正科级待遇;周湘莲、黄翠林、李俊、米卫、文强、刘湘岳、殷建雄、刘铁军、游和春、汤友华等10名同志保留副科级待遇。

中共岳阳市交通运输局党组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