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孙志诚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岳政人〔202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孙志诚同志任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免去王文华同志的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黄岳四同志任岳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免去其岳阳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毛绍武同志的岳阳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郑匡同志任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试用期一年);
蔡艳东同志任岳阳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副主任;
免去尤庆学同志的岳阳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主任职务;
免去周和平同志的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李晔同志任岳阳市民政局副局长;
免去陈平、李建军同志的岳阳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彭坚同志任岳阳市财政局副局长;
免去何文忠同志的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刘凌云同志的岳阳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兼)职务;
李华平同志任岳阳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杨勤同志的岳阳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孙奕、刘志敏同志的岳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童铮同志任湖南东洞庭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王亚明同志的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彭典同志的岳阳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张国辉同志任岳阳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陈学礼同志任岳阳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王星耀同志的岳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兼)职务;
潘宏军同志任南湖新区管委会主任(试用期一年);
钱丹青同志任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管委会主任;
严菲同志任岳阳城陵矶综合保税区管委会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岳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职务;
柴石球、郭琴同志任岳阳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免去凌峰云同志的岳阳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罗江伯同志任平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林彬同志任屈原管理区管委会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岳阳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万东同志的屈原管理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胡志刚同志任屈原管理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湛江同志的屈原管理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副总经理的任免,按《公司法》有关规定办理。
岳阳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