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第二轮环境保护督察指出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销号公示
按照《岳阳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要求,我局及相关县市区已完成“码头岸电建设敷衍塞责,部门监管流于形式”“非法船舶维修长期存在,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不规范”“船舶生活污水直排河湖,监管执法工作乏力”等4个问题的整改落实,达到了整改目标,现将具体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码头岸电建设敷衍塞责,部门监管流于形式”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一)问题描述。汨纺货运码头岸电设施建设位置远离泊位,无法为靠港船舶供应岸电,营田散货码头未建设岸电设施,鹿角码头岸电设施不具备使用条件,但岳阳市交通运输部门对这三家码头竣工验收把关不严,违规向三家码头颁发了《港口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证书》。
(二)整改目标。强化部门监管,规范码头岸电设施建设和使用,确保具备为靠港船舶提供岸电的能力。
(三)整改完成情况。1.制定并印发了《岳阳市港口和船舶岸电管理办法实施细则》。2.对汨纺货物码头、营田散货码头、鹿角码头3家码头岸电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核查,均已整改到位。3.举一反三,对全市港口码头岸电建设使用情况开展了排查整治,没有发现违规问题。
二、“非法船舶维修长期存在,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一)问题描述。市中心城区水域17艘趸船违规从事船舶维修并形成聚集区,涉及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相关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生态环境敏感区。所有维修趸船均未配备相应污染防治设施,废气和污水未经收集处理直排外环境。
(二)整改目标。全面整治中心城区水域非法从事船舶维修趸船问题,消除环境污染风险隐患。
(三)整改完成情况。1.2023年3月市交通执法支队停止了市中心城区水域21艘无证趸船的维修作业,建立了台账并加强了执法巡查。2.2024年4月19日完成市中心城区水域21艘维修趸船的“三无船舶”认定工作。3.2024年8月6日21艘维修趸船已全部拖至湘阴宏宇船厂等候拆解,消除了市中心城区水域环境污染隐患。
三、“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不规范”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一)问题描述。湖南清源环保船舶污染物接收有限公司、岳阳港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岳阳市三江卫士环保有限公司、岳阳县源成残油垃圾接收有限公司含油污水、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置台账不符,污水去向不明。
(二)整改目标。加大综合执法监督力度,推动船舶加装信息化系统,实现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闭环管理,做到“应收尽收”“应交尽交”。
(三)整改完成情况。1.2024年我局对负责中心城区水域船舶污染接收企业岳阳县源成残油垃圾接收有限公司进行了两次考核,总评良好,并加强了该公司接收转运处置台账的日常监管。2.2024年12月我局对辖区内污染物接收企业船舶安装和使用江船零排系统情况进行了核查,情况良好。3.2024年全市各相关县市区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经费保障到位。
四、“船舶生活污水直排河湖,监管执法工作乏力”问题整改完成情况
(一)问题描述。18艘船舶存在直接通往舷外的生活污水排放管路,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排入洞庭湖、湘江等环境水体。2023年12月,督察人员当场将发现的船舶生活污水直排违法线索交办给岳阳市相关职能部门,但直至2024年3月督察进驻,交办的违法线索仅立案2起,监管执法工作乏力。
(二)整改目标。强化监管执法,严厉打击船舶违规排放生活污水行为,实现船舶生活污水“船上储存、移动接收、岸上处置”。
(三)整改完成情况。1.我局组织对督察组交办18艘经实际核查为17艘船舶其中的14艘本籍船舶的污水排放管路完成盲断,对3艘外港籍船舶,已向船籍港所在地的主管部门发出协查通报。2.我局已落实对按规定应加装生活污水收集装置而未加装的受检船舶,不予检验发证,并将长期坚持。
现拟向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申请销号,特此公示。如对以上4个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即日起5日内)向我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1月9日至1月13日
受理部门:岳阳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地址:岳阳市五里牌东路701号
联系电话:0730-8715485
岳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月9日
一审:张文博
二审:陈晗蜜
三审:刘 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