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有“掩耳盗铃”
今有“掩牌闯禁”
有些自欺欺人的驾驶人
总是喜欢上演视觉版的“掩耳盗铃”
以为遮挡了号牌
就能躲过智能交通电子警察的抓拍
却不知道
一举一动
都被智能交通电子警察看在“眼”里
“花式”挡号牌
违法地点:岳阳大道金凤桥路
违法时间:2020-3-25
违法地点:巴陵东路
违法时间:2020-3-24
违法地点:巴陵东路
违法时间:2020-3-23
违法地点:巴陵东路
违法时间:2020-4-1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条第2款“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处罚依据及处罚种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九十条规定:故意遮挡号牌的,处两百元罚款。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附则规定:机动车驾驶人有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一次性记12分。
遮挡号牌是一种性质恶劣的交通违法行为,一直以来都是公安交管部门重点打击的对象。遮挡号牌不仅严重影响交通秩序,而且大大增加事故隐患。岳阳交警提醒广大司机朋友,通过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方式来逃避智能交通电子警察的抓拍, 只能是自作聪明、自欺欺人 ,等待的只会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