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27日7点45分许,107国道(临湖公路)中南市场北向南机动车道内,一名60岁左右的女性昏迷在血泊之中。交警支队公巡大队接警后,值班民辅警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事故现场仅留有两滩血迹、路面一条约1.5米长的擦痕、一只带血的口罩、两只带血的脚印。
经仔细勘察
确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事故发生在疫情防控期间
且性质恶劣、影响极坏
受害人被鉴为重伤二级
脑组织严重挫伤
靠呼吸机维持生命、深度昏迷
伤者家属心急如焚
侦破使命重于泰山
当日10时40分
大队“02.27”专案组迅即成立
兵分三路 侦查工作悄然展开
调查卡口范围方圆10公里
联系车属企业21家、驾驶人97人逐一摸排
摸排车辆100余,走访门店35个,取舍线索17条
专案组长张迪强
案发前,已在疫情防控一线坚守了37天
可疑案重压在身 他用脚步丈量着每一处可疑点
每天调查徒步20公里以上
被调查对象,远的,在广东深圳!
肇事嫌疑人,近的,就是在市区。
事故经过
2月27日6时20分许,嫌疑人冯某骑着一辆无牌二轮电动摩托,在107国道长康路路段逆向行驶到中南市场附近路段时,撞倒同向行走的路人郭某,将其挪至路边后逃逸……
经过7个昼夜的奋战,“02·27”交通肇事逃逸案成功告破。3月9日上午,事故伤者的女婿,将一封感谢信和一面写有“智勇双全破疑案,忠诚担当扬警威”的锦旗送到了支队。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以后一定要抢救伤者、保护现场,切勿逃之夭夭,应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该面对的始终要面对,勿因一念之差,走入人生囧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