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级负气别车:司机负事故全责+寻衅滋事拘留7日首页

负气别车:司机负事故全责+寻衅滋事拘留7日

来源:市交警支队 发布时间:2019-10-30 16:04

行车过程中,驾驶员负气开车甚至恶意别车,都是十分危险的举动,极易引发交通事故。10月23日上午7点26分在岳阳临湘就发生一起因小车司机负气别停公交车所导致的交通事故。所幸公交车司机处置得当,没有导致两车人员受伤。而小车驾驶员却因为这一恶意举动涉嫌寻衅滋事被当地公安机关行政拘留7日。

回顾:

公交车上的监控画面显示,当时这辆公交车刚始出公交车站,行驶还不到100米,突然一辆小车从左侧向右变道斜插进来,并紧急停车。迫使公交车不得不随之紧急刹车进行避让。而就在变道过程中,小车的右后方还与公交车左前方发生刮擦。

接到公交司机王某报警后,临湘市交警大队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处置。通过调取公交车监控视频,民警发现小车突然变道带有明显的故意行为。面对民警的询问,小车司机严某也承认了自己故意别车的行为。


  原来当天严某驾车经过长五路星期天酒店门前路段时,正好遇上公交车司机王某驾车向右停靠进站上下客,严某认为王某驾驶车辆影响了自己通行,顿生不满,便想报复王某,待王某驾驶公交车起步后后,严某加速从公交车左侧超越公交车,并急打方向驶入公交车前方逼停公交车。而就在别车过程中,严某车辆的右后侧部与公交车左前角部位发生刮擦。所幸公交车刚起步,速度还不快,驾驶员王某紧急刹车后避免了两车相撞,车上10多名乘客也无人受伤。但小车的这一危险举动还是让一车人受惊不小。

经调查核实,临湘市交警大队认定严某负气别车导致事故,严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因其行为违返《治安管理处罚法》,24日,严某被移交给当地五里牌派出所处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第四款“其他寻衅滋事行为”的规定,民警对严某在行车过程中别停公交车的行为以寻衅滋事定处,并处以治安拘留7天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