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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9日19时许,岳阳屈原管理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在S307屈原大道营田古镇红绿灯路段设卡开展春运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时,发现一辆银色小型面包车形迹可疑,该车驾驶人李某(男,29岁,营田镇人)酒气熏天。随即,执勤民警将其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酒精含量为217mg/100ml,已达醉酒标准,涉嫌危险驾驶。办案民警将其带至执法办案区讯问。经审查,李某对其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李某嫌疑危险驾驶罪已被屈原管理区公安局刑事拘留,将面临判处6个月以下拘役,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并依法禁驾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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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25日,在联港路汽车城附近路段发生一起小车撞铲车的交通事故。交警城陵矶大队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勘查。经调查,吴某(男,43岁,岳阳楼区人)驾驶湘FE19**小车沿联港路由北往南行驶撞到唐某正在防护区内作业的铲车,造成两车受损,吴某、唐某两人受伤的交通事故。经检测,吴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28.951mg/100ml。
吴某嫌疑危险驾驶罪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将面临判处6个月以下拘役,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并依法禁驾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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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3日15时许,驾驶人蒋某林(男,45岁,凤凰乡人)驾驶二轮摩托车,在屈原管理区营田镇凤山村村级公路撞上一台小轿车,造成两车受损的一起交通事故。
经核查,蒋某林属准驾不符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及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现已对蒋某林处驾驶证记24分,罚款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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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24日20时许,云溪交警在云溪区云中路开展酒驾整治行动,谢某(男,38岁,临湘市人)驾驶湘F840**皮卡车被查获。经查,谢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使用了其他机动车号牌。经检测,谢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31.827mg/100ml。谢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驾驶员谢某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4500元、扣留机动车、收缴非法牌照的处罚,并且谢某某因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岳阳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将面临判处6个月以下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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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21日,在岳阳市洞庭北路北门渡河路段发生一起伤人交通事故,接警后值班干警立即赶赴现场,进行了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
王某驾驶二轮摩托车沿洞庭北路由北往南行驶至北门渡口路段时,与由西往东横过斑马线的行人荣某相撞,造成一车受损,王某、荣某两人受伤的交通事故,荣某于2019年1月22日15:20经岳阳市中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鉴定,在这次事故中王某持有A2驾驶证驾驶摩托车,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资格,事发时(碰撞前)的行驶速度大于69km/h、小于83km/h,王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60.5092mg/100ml。
王某准驾不符、醉酒驾驶、超速行驶,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王某现正在医院接受治疗,将面临判处6个月以下拘役,并依法禁驾5年。并对其作出驾驶证记满12分,驾驶证降级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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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31日,君山交警在旅游路荷杏花园路段开展酒驾集中整治行动,查获一辆车牌号为湘F8XXX7的小车驾驶人有酒驾嫌疑,经呼气检测,驾驶员王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3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王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被处1000元以上2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岳阳交警将严查
醉酒、醉驾、毒驾、无证驾驶、闯红灯、假牌套牌、“三超一疲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