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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处理机动车道路交通违法的通告

来源:市交警支队 发布时间:2023-09-21 15:27

岳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处理机动车道路交通违法的通告

    为进一步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道路交通公共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请下列(名单附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达到20条及以上的小型汽车违法行为人或所有人、管理人,尽快前往岳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违法处理大队(地址:岳阳楼区驾驶人考试中心二楼)接受处理或通过交管12123平台自行处理。凡主动处理道路交通违法的可享受以下惠民政策:

    一、在适用“一车三证”的前提下,对符合不记分条件的可申请不记分;

    二、对能确定驾驶人的违法记分满36分的,可经调查后适用“满分处理”,一本驾驶证处理完所有的交通违法,然后参加满分学习和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考试。考试通过后驾驶证恢复使用;

    三、对能确定驾驶人的违法记分满24分未满36分的,可经调查后适用“满分处理”,一本驾驶证处理完所有的交通违法,然后参加满分学习和科目一、科目三考试。考试通过后驾驶证恢复使用;

    四、对能确定驾驶人的违法记分满12分未满24分的,可经调查后适用“满分处理”,一本驾驶证处理完所有交通违法,然后参加满分学习和科目一考试。考试通过后驾驶证恢复使用。

    对于不主动配合调查处理的,将依照《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将违法信息纳入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并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四条直接作出处罚决定,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机动车违法行为人或所有人、管理人承担。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适用。
    

岳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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