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城陵矶大队
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公告
被告知人:龙飞、廖友庆、高润良、周军飞、许志、游庆义、方伟、殷平山、丁强、李望星、胡新春、胡琦、王涛、廖建军、鲍志刚、冯再明、何先均、刘晚辉、刘龙兵、彭伟、黄兴兴、曹立卫、王万军、刘爱明、高鹏、钟必文、黄卫红、易小华、李浩、兰志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现公告如下:
你们被我大队查获的涉嫌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违法嫌疑人具体违法行为及发生的时间、地点,拟作出的处罚和依据见附表)逾期未接受处理,且在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后三十日内仍未接受处理。以上违法行为有民警现场查获经过、个人信息查询结果、车辆查询结果等证据予以证实。
对以上告知的内容及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你们有权向我大队进行陈述、申辩,对单项违法行为罚款二千元以上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可在被告知后五日内向岳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提出听证申请,逾期视为放弃权利。公告期届满后仍未接受处理的,我大队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大队办公地址:岳阳市岳阳楼区望岳路
办公电话:07308513777
联系民警:陆警官 18598983030
杨警官 13907300019
岳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城陵矶大队
202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