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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云溪大队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公告

来源:市交警支队 发布时间:2022-10-08 18:43

岳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云溪大队

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公告

 

被告知人:陈洪广、吴斌、冯虎、丁兵泉、余帅、吴继和、王生志、陈爱华、潘泽祥、耘、李细飞、方兵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现公告如下:

你们被我大队查获的涉嫌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车辆未依法注册登记上道路行驶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具体违法行为及发生的时间、地址,拟作出的处罚和依据见附表)逾期未接受处理,且在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后三十日内仍未接受处理。以上违法行为有民警现场查获经过、个人信息查询结果、车辆信息查询结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等证据予以证实。


对以上告知的内容及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日内,你们有权向我大队进行陈述、申辩,对单项违法行为罚款二千元以上的、吊销驾驶证的可在告知后日内向岳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提出听证申请,逾期视放弃权利。公告期届满后仍未接受处理的,我大队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办公地址:岳阳市云溪区金润达检测站旁

办公电话:0730-8418276

联系民警:徐警官18598901276

刘警官 18598901538

 

岳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云溪大队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