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设及升级道路交通违法取证设备的通告
为进一步推动道路交通综合整治,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提升道路交通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在我县长丰路与荣宝线交叉路口、国道240与喻家山路交叉口、天鹅路与荣西路交叉口、天鹅路与贺坪路交叉口、天鹅路与富荣路交叉口、车站路与荣西路交叉口依法安装、升级道路交通违法取证设备。
即日起至2022年10月12日为宣传告知期,2022年10月13日起,对上述地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指示、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
岳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