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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机动车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公告

来源:市交警支队 发布时间:2021-11-12 15:30

关于机动车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公告

下列在我市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已经或即将达到强制报废标准,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请车主及时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公告其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达到强制报废标准仍上道路行驶的,公安交警部门将强制报废并依法予以处罚。

咨询电话:0730-8521982。

岳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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