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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公告

来源:市交警支队 发布时间:2021-06-02 09:41

岳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岳阳楼大队

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公告

被告知人    程雨华等14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现公告如下:

你们涉嫌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以及其他道路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违法嫌疑人,具体违法行为及发生的时间、地点,拟作出的处罚和依据见附表)逾期未接受调查处理,且在交警部门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后三十日内仍未接受处理,以上违法事实有民警的查获经过、车辆状态信息查询结果等证据予以证实。

对以上告知内容及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你有权向我大队进行陈述、申辩,对单项违法行为罚款二千元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可以在被告知后3日内向岳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提出听证申请,逾期视为放弃权利。公告期届满后仍未接受处理的,我大队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大队办公地址 岳阳市新路口佘家垅        办公电话  8266300

联系民警   朱文革                      手机  15707300728

             郑  坚                      手机  13975080519


                                                      2021年6月2日

     


岳阳楼大队驾驶报废机动车未办结案件公告明细表

违法地址 违法时间 违法行为1 违法行为2 违法行为3 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
岳阳市岳阳楼区东茅 岭路与炮弯巷交叉路口 2020.11.29 未戴头盔 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摩托车上路行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第1款、第2款、第90条 驾驶报废摩托车罚款500元、吊销驾驶证 未戴头盔罚款50元
岳阳市南湖大道与东茅岭交叉路口 2019.10.06 未随车携带驾驶证 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第1款、第2款、第90条 驾驶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罚款1500元、吊销驾驶证、未带证罚款50元
省道30890公里300米 2020.10.03 未随车携带驾驶证 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摩托车上路行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第1款、第2款、第90条 驾驶报废摩托车罚款500元、吊销驾驶证 未戴驾证罚款50元
岳阳市枫桥湖与云山街 2020.03.25 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摩托车上路行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第1款、第2款 驾驶报废摩托车罚款500元 、吊销驾驶证
岳阳市青年路与云梦路 2020.07.12 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摩托车上路行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第1款、第2款 驾驶报废摩托车罚款500元 、吊销驾驶证
岳阳市枫桥湖与3517 交叉路口 2020.10.19 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摩托车上路行驶 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第1款、第2款、第99条第1款第1项、第2款 驾驶报废摩托车罚款500元 无有效驾驶证罚款500元
省道30890公里300米 2020.10.03 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摩托车上路行驶 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第1款、第2款、第99条第1款第1项、第2款 驾驶报废摩托车罚款500元 无有效驾驶证罚款500元
岳阳市建湘路与青年路 2020.07.11 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摩托车上路行驶 未随车携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第1款、第2款、第90条 驾驶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罚款500元、未带证罚款50元
省道30890公里300米 2020.10.10 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摩托车上路行驶 未随车携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第1款、第2款、第90条 驾驶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罚款500元、未带证罚款50元
岳阳市建湘路与青年路 2020.10.13 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摩托车上路行驶 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第1款、第2款、第99条第1款第1项、第2款 驾驶报废摩托车罚款500元 无有效驾驶证罚款500元
岳阳市岳阳楼区东茅 岭路与炮弯巷交叉路口 2020.09.01 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摩托车上路行驶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第1款、第2款 驾驶报废摩托车罚款500元 、吊销驾驶证
岳阳市青年中路与 白杨坡路 2020.07.11 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摩托车上路行驶 未随车携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第1款、第2款、第90条 驾驶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罚款500元、吊销驾驶证、未带证罚款50元
岳阳市枫桥湖与3517 交叉路口 2017.11.02 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路行驶 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第1款、第2款、第99条第1款第1项 驾驶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罚款1500元、吊销驾驶证、准驾不符罚款1000元
省道30890公里300米 2020.10.03 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摩托车上路行驶 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机动车 饮酒后驾驶 机动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1款、第99条第1款第1项、第2款、第100条第1款第2款 驾驶报废摩托车罚款500元 无有效证罚款500元、饮酒驾驶机动车罚款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