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福田牌时代轻型货车
“大吨小标”违规车辆告车主书
根据公安部通知(公交管[2020]325号)和湘工信装备文件([2020]361号)精神,按照省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办公室要求,在我市登记注册的13辆福田牌时代轻型货车(名单附后)与吉林松原“10.4”交通事故车辆同型号,属“大吨小标”违规车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现向车主告知如下:请迅速与经销商联系,于2020年12月20日前办理召回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对该批“大吨小标”违规车辆进行公告牌证作废予以注销。
13辆“大吨小标”福田牌时代轻型货车号牌:
湘F598X2、湘FK8286、湘FBD755、湘FCP856、湘FPX219、湘FGH628、湘FCF566、湘FBW725、湘FHA326、湘FNL529、湘FEV505、湘FGU685、湘FRM799。
岳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