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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市城区对黄标车实行区域限行管理的通告

来源:岳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发布时间:2017-10-27 17:39

为进一步优化市区道路交通环境,推进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防治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对市城区黄标车实行区域限行管理。

一、黄标车系指新车定型时排放水平低于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的统称,是尾气排放污染量大、浓度高、排放稳定性差的车辆。

二、限行时间:每日7时至21时。

三、限行区域:求索路、岳阳大道(市污水处理厂路口—市文化艺术会展中心路口)、青年路(梅西桥—楼区武装部路口)、东茅岭路、五里牌路、巴陵路(南岳坡路口—气象局路口)、站前路、枫桥湖路、洞庭大道、洞庭路、建设路、云梦路、得胜路、南湖大道、白杨坡路、建湘路、北港路、旭园路。

四、凡黄标车违规进入限行区域的,一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第九十条给予罚款壹佰圆、记3分的处罚,拒绝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2017年11月1日起实施。

岳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7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