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法守规礼让
安全文明出行
关乎千家万户幸福安康
更是安全防护的第一道屏障
岳阳交警紧紧围绕“减量控大”目标,持续强化交通违法整治和交通管控力度,从源头治起、从细处抓起、从短板补起。
7月份共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71012起。其中超速3497起、超载443起;面包车超员104起、客运车辆超员104起;无证驾驶1403起;闯红灯6773起;未系安全带7342起;骑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6947起;酒驾、醉驾474起。行政拘留1人,刑事拘留3人。全市上半年实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双下降”,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零发生”。
曝光台
01重型货车及所属单位 (10条以上违法未处理)
02 大型公路客车及所属单位(3条以上违法未处理)02 大型公路客车及所属单位(3条以上违法未处理)
03 违法未处理危险品车辆及所属公司(3条以上违法未处理)
平江县S202安定思村路口处为事故多发路段,岳阳县荣家湾镇贺坪路与荷花路交叉口为隐患路段。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保持良好车距,注意观察道路情况,切勿强行超车,视距不良路段提前鸣喇叭,确认安全后再通过!
典型案例
近日,有网友举报称:一辆牌号为湘FD5XXX8的蓝色新能源小车在G353线光明路口实线变道、故意别车,险些引发交通事故,希望民警依法打击处理。岳阳交警立即通过举报人提供的行车记录仪视频,调取该车行驶轨迹后将其查获。经查,驾驶人刘某自认为,事发当天自己驾车在洞庭湖大桥上被视频车辆别车,心有不满,便驾车追至G353线光明路口,实线变道超车后,两次故意别向视频车辆,想给对方一个教训,没想到涉嫌了交通违法。
刘某因涉嫌违反禁止标线行驶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处驾驶证记3分,罚款100元的处罚。因刘某的驾驶证已经被记了11分,此次处罚后,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则超12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法暂扣了其机动车驾驶证。
岳阳交警提示:驾车行驶在路上,千万不能开斗气车,更不能故意别车,如此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因故意别车,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