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刘某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6200元,并处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的处罚。
1月26日凌晨3:26分,岳阳平江县交警大队治超监控中心发出报警,省道308线51公里处一治超点有一辆大货车经过时故意遮挡号牌。
警方锁定嫌疑车辆后,立即在该车可能出现的地点进行布控,2月5日下午1点该车在平江县梅仙镇加油站加油时被民警查获。民警当场将该车暂扣,车主被带回大队进行调查,经确认驾驶员肖某驾驶的货车核載49吨实载58.4吨,超载19%。
民警对肖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指出法律要靠每个人自觉遵守,不能因为心存侥幸就去刻意违法。驾驶员肖某也因为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超载以及持有准驾车型为B1B2的驾驶证驾驶重型半挂车辆,存在准驾不符等多项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1200元,驾驶证扣24分,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