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3-05-03

岳阳市金融办对市政协七届三次会议第49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市金融办2015-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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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市民间投融资市场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民间投融资市场蓬勃发展,各类民间投融资服务机构大量涌现,据工商部门统计,目前在我市工商注册的“民间投融资服务机构”共有834家,其中非融资性担保公司196家、投资公司233家、投资管理公司227家、投资咨询公司178家。

此类机构的设立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小微企业和“三农”等领域的资金需求,对支持小微企业创业起步、促进地域民营经济发展都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由于除经前置审批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少量地方小微金融机构外,其他民间投融资服务机构基本处于无前置审批、无行业标准、无准入门槛、无规范性文件管理的“四无”状态,工商部门只能作为一般工商企业登记,加之监管机制不完善,风险预警和防范措施跟不上,导致部分民间投融资服务机构经营行为不规范,普遍存在超范围经营、超正常利率、超地域开展业务等现象,有的甚至出现非法集资、暴力催债等违法犯罪行为,给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带来了风险隐患。

去年9月份以来,市区公安部门相继立案查处了9起“民间投融资服务机构”涉嫌非法集资案件,合计涉案金额约4.69亿元,涉及群众约3269人。今年以来,我市又有部分民间投融资服务机构被群众举报,出现了暂停还本付息、资金链断裂等风险。

二、关于进一步防范民间投融资市场风险的措施

面对当前我市民间投融资市场风险不断显现的严峻形势,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高规格的岳阳市民间借贷风险防范处置工作领导小组,19个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我办,明确了“属地管理、政府主导、一线把关”的原则,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是风险防范处置工作的责任主体,县市区长和管委会主任是第一责任人;政府金融办、工商、公安、检察、法院、人民银行、银监等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要求从工作机制、监测预警、宣传教育、处置善后、维护稳定等各个环节,都要措施到位、责任到位。一段时间以来,我们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开展了专项检查。去年7月以来,重点针对“民间投融资服务机构”进行了清理整顿,明确重点对民间投融资服务机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登记事项进行清理整顿;对民间投融资服务机构经营行为进行清理整顿;对无证经营、无场地经营的民间投融资服务机构进行清理整顿。截至目前,全市共强制变更91家民间投融资服务机构的名称、经营范围和住所(其中有11家变更经营范围退出了投融资服务行业);规范整改了117家机构的经营行为;注销了73家机构;对126家查无住所的机构,进行监管锁定,列入了经营异常名录;对由192名外省市人员作为股东参与设立的民间投融资公司进行重点清理,对违规经营行为予以了强制整改。

(二)加大了风险预警力度。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单位思想上保持高度警惕,长期开展风险排查,重点是针对民间投融资服务机构和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及时掌握情况,预测风险和不稳定因素。对群众举报和风险排查发现的涉嫌非法吸存或非法集资案件,不等待观望,充分调动多方力量,及时果断采取措施“打早打小”,做到处置一个、打击一批、教育一片,增强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影响力和威慑力。特别是千方百计的做好已发案件的受害人的维稳工作,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群体事件。对于涉及非法集资的风险隐患和问题线索,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单位均及时向市民间借贷风险防范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上报信息,便于统一协调指导,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并妥善处置,维护我市经济和社会秩序。

下一步,待时机成熟,我办还将协调相关部门充分依托新闻媒介,对查办的经典案例以案说法,在表明打击整治非法金融活动决心的同时,揭露非法吸存和非法集资活动,特别是资金掮客的惯用伎俩和手段,从源头上挤压违法犯罪活动的空间。

(三)实行了两个“暂停”。即:全市暂停设立和注销任何民间投融资服务机构(含分支机构);暂停已注册民间投融资服务机构的股权、法人代表等各类事项的变更。主要目的是为了限制民间投融资服务机构的数量,防止经营责任者发生变化逃避法律责任和债务。

(四)规范了民间投融资广告宣传。针对过来社会上民间投融资广告宣传较多、较为混乱的情况,市电视台、电台、报刊等媒体,停止了各类投融资服务机构宣传广告的发布;市工商、城管、交通等部门清理整顿了车载电视、电梯电视、网络、户外电子显示屏、户外广告牌等民间投融资宣传广告。特别是对虚假宣传、恶意欺骗或误导市民的广告,坚决予以取缔和规范。市中心城区共撤销和更换了75家机构的店堂广告,收缴各种投融资类广告宣传册5400多份,撤除街道广告宣传牌27块,立案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15起。

(五)加强了正面宣传。今年开展了2次声势浩大的民间借贷风险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一是在市区16条公交线路180台公交车上,利用车载电视进行宣传教育;二是在岳阳电视台播放宣传教育片;三是在岳阳日报、长江信息报、洞庭之声等报刊,以答记者问、民间融资知识和金融法律法规解读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四是在步行街、火车站等市区人口密集场所,利用户外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教育资料;五是在市区各银行网点营业大厅发放宣传教育手册,利用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教育资料;六是发送宣传短信80万条、宣传资料12万份,并制作了投融资服务机构“五条”禁令(禁止非法集资、禁止吸收公众存款、禁止发放贷款、禁止洗钱、禁止暴力催债),在公众场所和投融资服务机构经营场所张贴上墙。

通过正面宣传活动的有效开展,引导市民科学理财,增强了市民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起到“教育公众,震慑罪犯,防范风险”的作用。后续,我办还将督促各县市区择机组织对各投融资服务机构法人代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进行诚信教育,培养遵纪守法意识,防范道德风险。

民间投融资市场的监管制度不完善,监管主体和监管责任不明确,是当前民间借贷风险频发的一个重要原因。我办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牵头拟制了《岳阳市民间投融资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积极探索建立民间借贷备案管理制度,推动融资主体特别是法人实体进行民间借贷备案登记,引导资金供需双方有效对接,积极推进民间借贷备案登记、信用建设以及民间融资服务机构运行监测等工作,降低民间融资风险。该文件已按程序逐级进行了审查和审核,并于2015年3月17日,提交市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讨论。由于文件部分条款适应现行政策法规的依据不足以及考虑到省金融办正在牵头制定相应的“监管办法”,会议决定暂缓出台《岳阳市民间投融资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待省政府出台相关文件规定后再予修改完善。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岳阳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