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30万个运动头盔改建项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2024年1月9日,我局拟批准《年产30万个运动头盔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君山分局
邮 编:414005
联系电话:0730-817899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30万个运动头盔改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岳阳市君山区景明路印刷工业园区 |
建设单位 |
岳阳市思博尔运动用品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坤榕环境评估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岳阳市思博尔运动用品有限公司拟在湖南省岳阳市君山区景明路印刷工业园区改建年产30万个运动头盔改建项目。项目用地总面积14035.8m2,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5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在原有PC头盔生产的基础上,增加ABS头盔、碳纤维头盔等产品生产线。改建前年产PC头盔30万个,改建后年产PC头盔23万个、ABS头盔2万个、碳纤维头盔5万个,保持年产30万个运动头盔产能不变。改建后增加原料塑料的种类,增加注塑工艺,对项目原材料用量进行相应增减,根据原料生产工艺要求对生产设备数量及类型进行相应调整,并对现有环保设施进行升级。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切实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本项目租赁已建成厂区,施工期主要为设备安装及厂房装修,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采取隔声降噪措施。施工期固废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定点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二)废水污染防治。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君山区第一水质净化厂接纳标准后排入君山区第一水质净化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后外排。 (三)大气污染防治。项目营运期产生的丝印喷油废气经水帘柜+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使得非甲烷总烃达到湖南省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有关要求、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外排;锅炉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后通过3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成型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 (四)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平面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设置危险固废暂存库,废机油、废活性炭、废网巾纸、废漆桶、废漆渣等危废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六)加强营运期风险防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制定事故环境应急预案,储备风险救助物资并组织演练,杜绝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七)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台账,设立专门的环保机构,配备专人负责环保工作,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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