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黄拥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落实机动车辆尾气排放检测的建议》我局已收悉。2016年5月6日我局机动车尾气科的工作人员已和您进行了面对面地沟通。做好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是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举措,市委、市政府、市人大高度重视,在政策和经费上给予了大力支持。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精神,各相关职能部门正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就您提出的“尽快实行环检作为安全检测的前置政策”等建议答复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
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今年1月28日,市人大城环委、内司委组织市发改委、公安局、财政局、环保局到长沙市、株洲市进行了考察学习,并向市政府提交了《考察报告》,建议市政府尽快推进机动车污染防治相关工作。5月19日,市人大再次召开“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座谈会”,要求与会的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职。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唐道明批示要求各相关部门尽快按市人大的建议落实各项工作。在市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上对建立机动车排气监管平台建设给予政策保障;市财政局在环保标志印制、机动车污染防治信息平台建设给予了经费保障。
二、工作有序开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及省、市关于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的部署,我局组织开展了如下工作:
(一)草拟了《岳阳市机动车污染防治暂行办法》,现已完成部门会签和市纪委廉洁性评估审查,目前报市政府法制办审查。在《办法》中明确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落实环检作为安全检测的前置的规定。
(二)已致函市公安局加快推进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请市公安局依法依规加快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关于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的相关规定。
(三)为方便群众,今年4月份已将环保标志核发工作下放到各县市区,目前此项工作有序推进。
(四)在全市各县市区建设了机动车环保检测站。
(五)开展了机动车信息平台的建设,目前已进入了招投标采购程序。
三、后段工作打算
(一)推动尽快出台《岳阳市机动车污染防治暂行办法》。
(二)加快推进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信息平台建设。
(三)配合公安部门做好“黄标车”淘汰和 “黄标车”限行工作。
(四)依法推进机动车环检站的启动和运营监管工作。
我们将与环保检测机构共同努力,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为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把我市打造成“一极三宜”江湖名城做出应有的贡献。
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5月30日
承办负责人:万四良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易松 0730-8879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