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何中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保护汨罗江、保卫母亲河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政府重视,区域管理见成效
近年来,为加强汨罗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我局编制并修订了汨罗江水环境保护方案。一是积极向政府争取资金支持和政策倾斜。大力推动汨罗江沿线污染行业综合整治、产业升级,争取国家专项资金2000多万元投入屈原管理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成日处理1万吨污水处理厂和遍及全区的污水管网;六年来争取和投入重金属污染治理资金3.4亿元,开展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15个,重金属污染排放量同比2010年下降60%,流域内淘汰、关闭涉重企业30家,比2010年减少67%;向省环保厅争取4830万元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在平江县梅仙等乡镇开展农村连片居民生活污水集中人工湿地处理和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完成了128家畜禽规模养殖场干湿分类、干粪堆肥、沼气池等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实现达标排放或资源循环利用;今年争取和投入资金近4000万元,建成汨罗市工业园重金属污水提质处理工程及配套管网,彻底解除了园区含重金属废水对该市饮用水安全的威胁;投入资金3400万元,建设汨罗市含重金属废渣处置和废铅酸蓄电池行业污染综合整治工程。二是强化汨罗江区域环境管理机制,组织两级环境执法人员对工业园区开展集中排查和整改,对东森木业、长城铜业、鸿源矿业、三力胶板、长益铜业等8家能耗高、污染大的企业督促实行关闭和转型升级,对饮用水源地域的恒峰稀土及13家造纸行业停产整顿,搬迁猪场6家,关停垃圾场1家,取缔渔场2家,基本解决了以前再生资源行业废水直排汨罗江的问题,环境风险隐患大大减少。通过这些举措,汨罗江水体环境安全得到了保障,2013年至2015年主体水域工业废水排放总量平均值为200万吨左右,较2010年的520万吨下降了320万吨,降低了61.5%。三是大力开展重点污染行业专项整治,为彻底把控污染源监管,我局以猛药去疴的决心整治重点区域,以刮骨疗毒的勇气治理重点行业,以不留死角的态度开展重点污染源整治,对汨罗江流域重点污染企业实行“一企一档、一月一查、区域包干、责任到人”,多次排查汨罗江水质构成严重威胁小作坊、小养殖项目,先后关停小废塑、小冶炼等企业20多家,退养牲猪养殖户23家。全面取缔平江县伍市、瓮江等乡镇30余家废塑加工企业;联合汨罗市委市政府,关停44家铅酸蓄电池小作坊,在产能不降,环保达标、税收增加、管理升级的条件下整合升级为三家合法企业;关停88家土法炼铝小作坊,转型升级为15家合法企业;关停团山和汨罗城区500多家塑料小作坊;搬迁107国道、1809线两侧66处垃圾收购堆场。
二、贯彻执行新环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新环保法出台以来,首先我局联合公安司法部门出台了《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的意见》,建立了全力推动完善司法机关与环保部门联合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联动制度,制定了定期督查、定期分析、及时报告、责任追究、应急处理等一系列机制。多次联合公安、海事、司法、安监等部门,组织监察、监测等两级环境执法人员,开展“零点行动”和“暴雨行动”,对擅自闲置环保设施、偷排、漏排等环境违法企业进行从严从重处罚, 2年来共查处违法案件100多起,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3起,分别是云溪区“6.7”文桥白荆村倾倒填埋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案、云溪区大洋溶剂化工厂涉嫌利用渗坑倾倒危险废物案和汨罗市“4.07”仇某某医疗废物污染环境案,移送涉嫌环境违法行政拘留案件26起,实施查封扣押8起。特别是2013年,立案调查周某塑料作坊向水体超标排放重金属案件并移送司法部门,被市人民法院判刑6个月,办成了“两高”司法解释出台后的三湘环保第一案。2014年,在废铅酸蓄电池行业环境整治中,一举关停涉重涉危企业44家,判刑3人,这是湖南环保史上除矿山整治以外,一次性刑拘、判刑人员最多的环保执法活动。实现环境违法案件的快速移交移送,保持打击环境污染犯罪的高压态势。其次全面清理整治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按照《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整治环保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要求,共检查企业11195家,发现违规建设项目4923个,其中完善备案类项目1189个、整顿规范类项目3246个、淘汰关闭类项目488个。对所有项目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整治环保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要求进行了分类处理,其中已整顿规范项目17个、已淘汰关闭项目44个、责令停止建设项目13个、责令停止生产项目204个,补办环评通过项目数4个,验收通过项目数13个,搬迁项目2个,共累计处罚企业97家,罚款279万元。再次,制定了《岳阳市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和《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明确环境保护工作坚持“一岗双责”制,建立了市、县、乡镇环境保护3级网格夯实了制度基础;修订和完善了《2015年岳阳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了《岳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全面实行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双随机抽查制度,建立了包括107家重点污染源和937家一般污染源的动态信息库,以各县市区实施全覆盖、市本级不低于20%的比例开展随机抽查。今年来,我局还把用对、用好、用足新赋予的执法手段,提高违法问题的处理率和纠正率作为年度重要考核目标,严肃查处洞庭湖区、饮用水水源地等核心区域的违法行为,出动执法人员333人次,检查企业127家次,下达监察文书127份,完成了上半年抽查任务。
三、加大环保投入,积极推进全方位监管体系
为推动全市环境监管体系建设,提升水环境质量。一是省环保厅对岳阳市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提出了设置要求。在汨罗江流域设置了6个省级水质监测断面, 2015年投入60万元在汨罗江建成水质自动监测站;2016年投入90万元在新市建成水质自动监测站;投入资金600多万元,启动了汨罗江平江入水断面和拦河坝两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同时,全市建立了对500多个污染企业和16个水质监测断面定期监测机制,市控断面一月监测一次,县控断面一季度监测一次。年监测数据超过10000个。2015年汨罗江流域水质已达到Ⅲ类及以上水质标准。二是督促污水处理厂自行整改和升级改造,平江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投资400万元,新建沉淀池、曝气池、增添中控设备,完善CASS工艺,今年又后续投资500余万元建设氧化沟工艺,彻底解决污水稳定达标的升级改造方案。汨罗市建成长乐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对汨罗江沿线居民的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处理,大大减轻了生活污水和农业面源污染对汨罗江水质的影响;投入资金100多万元,启动兰家洞水源保护地污水处理建设;通过团山村污水管网建设拉通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和城区污水管网,增强雨污分流能力。目前所有污水处理厂已基本达标排放。
近几年以来,我市环保部门联合屈原管理区、平江县、汨罗市政府(管委会)对汨罗江流域的水污染综合整治做了大量工作,通过不断强化执法手段,全面推动专项整治,汩罗江水质有了明显改善,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一是继续广泛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社会对环保工作的认识,齐抓共管,人人参与,全面整治水污染,共同保护好汨罗江。二是进一步完善水域功能区划,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严把项目审批关。三是围绕“农业生产净化、生活环境美化、生态意识强化”的科学发展理念,通过生态创建带动水污染防治。四是严格环保执法,继续对汨罗江流域周边的工业园区、工业企业加强环保监管执法,全力以赴保障汨罗江水环境安全。请您继续关心和指导我市环境保护工作,我局将为我市“一极三宜”江湖名城建设做出最大的努力,不胜感激!
岳阳市环境保护局
2016年7月14日
承办负责人:付平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薛观源 0730-8879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