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铁山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二期)坪费湖补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期对《 湖南省铁山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二期)坪费湖补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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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省铁山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二期)坪费湖补水工程 |
建设地点 |
岳阳县境内 |
建设单位 |
岳阳县水利局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易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铁山灌区位于湖南省北部岳阳市新墙河中下游的丘陵地带,是一个具有农业灌溉、防洪、拦砂、发电、水产养殖等综合利用功能的湘北地区最大的自流引水灌溉工程。灌区整体以新墙河为界分为南、北两大灌区,其中南灌区涉及岳阳县、汨罗市的11个乡镇,北灌区涉及岳阳县、临湘市、岳阳楼区及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的8个乡,灌区总耕地面积 102.5万亩,设计灌溉面积85.41万亩。湖南省铁山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采用分期建设的方式进行,一期工程“湖南省铁山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于2022年6月20日取得环评批复,批复文号:岳环评[2022]40号,项目正在实施中。(二期)工程总投资112758.58万元(不含建设征地移民补偿费6747.74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源工程、输配水工程、交通工程、供电设施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其他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施工临时工程、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等。本项目为坪费湖补水工程,位于岳阳县境内,系湖南省铁山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二期)子项目,总投资46197.5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632.42万元;主要工程内容:新建坪费湖泵站1座,装机9.45MW,设计流量5.0立方米/秒;新建灌溉管道约17.804km,管径2.0米,共布置顶管5座,其中穿越高速公路2座(穿越G240国道121m、许广高速115m),穿越铁路2座(穿越京广铁路111m、京广高铁126m),穿越渠道1座;新建调蓄水池1座,容量300m3;配套建设临时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公用工程依托现有。工程从坪费湖引水向铁山灌区灌溉,灌溉面积约35万亩,项目补水方式为间歇式供水,仅在缺水期进行引水灌溉,补水时间在10月-次年的3月或者6月-7月,保证灌溉水源,补水时流量为5.0m3/s,全年净灌溉水量约为4109万m3。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1#临时工程中施工营地的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临时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灌溉,不外排;其它临时工程的施工人员租住在沿线附近的民房中,其生活污水依托租赁区生活污水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车辆清洗废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基坑废水通过引流沟汇流至施工区角落的集水池内沉淀,沉淀处理后的排水可抽出后用于施工道路和施工区内的洒水降尘,不直接排入河道。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加强运输、施工机械油污的处理,严禁乱排、乱流污染周边环境及水体。运营期泵站管理人员生活污水污经一体化(三格化粪池)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项目泵站管理所厂区及四周道路绿化不外排。 做好化粪池的防渗、防腐措施,采取有效的措施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预防,杜决地下水水质受到污染。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封闭、出入口道路设车辆冲洗设施和平台、施工便道定期洒水降尘、临时堆场及时覆盖并定期洒水抑尘、运输车辆采用密闭车斗、优化运输路线并控制车速等措施,确保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通过使用优质燃料、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和保养等措施减少机械废气的大气污染。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通过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场地、施工工序、施工时间,设置施工围挡等降噪措施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各种设备,同时采取减振、隔音等消音措施,确保运行期泵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治措施。严格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相关要求,妥善处理施工过程中的产生的施工建筑垃圾、弃土石、生活垃圾、沉淀池沉淀的泥渣。废弃土方除回用外,与弃渣暂存在各临时工程区临时堆存,并及时运至政府指定的弃渣场,委托城市渣土管理部门处置;建筑垃圾由各施工承包商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按照当地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要求进行处置;车辆清洗废水和基坑废水沉淀池沉淀的泥渣自然干化后定期运至政府指定的弃渣场,委托城市渣土管理部门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垃圾、格栅渣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泵站设备维护所产生的废机油等由有专业公司一并带走,泵站内不暂存。 5、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理措施,强化生态保护措施,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纳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6、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项目建设施工道路、施工临时建筑、临时道路、取土场等,不得设在饮用水源保护区、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的范围内。严禁越界施工、将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堆放在渠道护坡或倾倒入水体。通过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期及作业时间、加强环保教育、保护好自然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加强监测、采取有效的生态保护和减缓等措施,减少水土流失和对生态的破坏。在冬季鸟类栖息期、鱼类产卵期禁止施工。工程完工后,严格落实《湖南省铁山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二期)坪费湖补(引)水工程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及时进行生态恢复与生态补偿。 7、加强环境管理。设立环境管理机构并履行其职责;落实建设期项目污染治理设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定并落实施工期和营运期环境监测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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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本项目环评期间,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要求进行了以下公众意见调查工作:于2024年3月20日,在岳阳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项目第一次环评信息公示。于2024年4月7日,在生态环境公示网站进行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并在现场管道起头处、终点处、长湖乡政府、黄沙街镇政府张贴该项目第二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同时在《岳阳日报》上进行了登报公示;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没有接到反对意见。2024年6月20日起,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在局官网对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进行了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