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汨罗市兰家洞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的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2024年5月24日,我局拟批准《关于汨罗市兰家洞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的拟审批公示》,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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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汨罗市兰家洞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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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汨罗市三江镇八景村,距汨罗市约31.6km |
建设单位 |
汨罗市水利建设事务中心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武汉流域水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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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兰家洞水库位于汨罗江的二级支流兰家洞水上,地处汨罗市三江镇八景村,距汨罗市约31.6km。水库控制流域面积 49.0km2,总库容 5755 万 m3,是一座以城镇供水、灌溉为主,结合防洪、发电等综合效益的中型水库。兰家洞水库于 1975 年 10 月动工兴建,1976 年 8 月建成蓄水运行。兰家洞水库建成后,经多年运行,枢纽工程暴露了许多工程隐患。2021年 9 月,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下发《关于印发东山等 6 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成果核查意见的函》(坝函〔2021〕3058号),同意该工程“三类坝”的鉴定结论。核查意见指出,工程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1)主坝坝顶数处裂缝,主坝与一副坝下游坝坡抗滑稳定安全系数不满足要求;主坝左岸坝基渗漏,一副坝和二副坝下游坝坡散浸、渗漏。(2)溢洪道、向兰隧洞、输水隧洞、启闭机房、工作桥混凝土老化开裂,溢洪道二级消力池边墙破损。(3)输水隧洞及启闭设施已经超过使用年限。(4)水库安全监测设施和水雨情测报系统不完善,三副坝无防汛道路,大坝存在白蚁危害。本次总投资8844.65万元(其中,环保工程投资156.78万元)对其进行除险加固,主要内容包括大坝坝体及坝基防渗加固、各建筑物连接段防渗加固,坝顶及上游坝坡翻修、下游草皮护坡、新建贴坡排水、溢洪道加固、输水隧洞加固、新建三副坝防汛公路、岸坡白蚁防治、改造布设安全监测设施,并尽可能纳入自动化监测系统等;配套建设临时工程,改造管理用房、增设防汛仓库;给排水工程依托现有。兰家洞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期间,输水隧洞进口修筑围堰,由向家洞水库通过向兰隧洞向下游供水。主要工艺:1、主坝,坝体采用土工膜+高压喷射灌浆进行防渗,其中一级平台至坝顶采用土工膜防渗,一级平台以下采用高压喷射灌浆防渗;坝基采用帷幕灌浆防渗。2、一副坝,二副坝,三副坝采用高压喷射灌浆进行防渗,坝基采用帷幕灌浆防渗;坝脚增设排水棱体。3、坝顶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自下而上铺0.15m厚级配碎石底基层,0.3m厚5%水泥稳定碎石基层,0.6m厚粗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0.4m厚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路面每隔 12m设一伸缩缝,缝宽1.5cm,缝间采用沥青杉木板填充。4、白蚁危害采用白蚁诱杀坑法处理,坑内放置对环境无污染的面蚁粉药剂杀灭白蚁,药后经常检查,直至巢内白蚁全部消灭干净。诱杀坑尺寸为30×30×25cm,间距10m,梅花形布置。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①、基坑废水处理措施:初期基坑排水与水库水质基本相似,可经排水沟静置沉淀,排至附近河流;经常性基坑排水经处理后可用于施工区道路降尘、浇灌附近林地和耕地或作为水保植物措施用水等。②、灌浆施工废水处理措施:在大坝灌浆施工场地设置排放沟,出口处设置集水集浆池,收集废水、废浆,经中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处理后水质需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的建筑施工用水水质标准。③、施工机械冲洗废水:排放至施工区周边排水沟,汇集于调节池,经隔油池进行油水初级分离,上层浮油由浮油回收机回收,下层含油乳化油的液体进入气浮装置。一个工作日所产生的含油废水经收集后,在夜间由污水泵抽至气浮装置进行深度处理,即在气浮分离室进行渣水分离。定期由刮渣机刮入浮渣槽,清水由集水管引出进入后续处理构筑物,其中部分清水,则经回流水泵加压,进入压力溶气罐,经多介质过滤器过滤,水质可满足中水回用水要求。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场地洒水。④、施工期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的污水处理管网。 运营期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兰家洞水库一、二级饮用水源地水质的保护;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力度,提高居民环境保护意识;设立禁止在河、库两岸堆置和存放废渣、生活垃圾、粪便及其它废弃物的警示牌,树立“人水生命共同体”意识。 做好废污水处理构筑物(如沉淀池、隔油池等)、固体废物堆放处的防渗措施,防止污染物入渗影响地下水水质;制定雨季具体排水方案,避免雨季排水不畅渗入土壤等事故发生。 2、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通过局部施工区域设置围挡、施工道路定期洒水、弃渣及时处理、加强物料覆盖、控制车速、采取密闭运输、施工场地内通道及时清扫冲洗、加强大型施工机械和车辆的管理、定期对燃油机械及运输车辆所装的消烟除尘装置进行检测与维护、拌和站设置除尘器并加强维护保养等措施控制大气影响。施工期大气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承包商所有施工机械尾气排放执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Ⅰ、Ⅱ阶段)》(GB20891-2007),车辆尾气排放执行《汽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761.1-14761.7-93)。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采取隔声减震、优化施工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降低车速、禁止鸣笛等措施减少施工噪声的产生,确保施工期厂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管理工作。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贮存、处置、管理工作。施工期生活垃圾,依托租赁居民用房设置的垃圾桶集中收集定期由委托的垃圾处理单位统一清运处理;工程弃渣及基坑废水处理沉定池泥渣全部运至弃渣场堆放;生产废料,工程可利用部分的经回收后再利用,无法利用的可出售至废品收购站资源化回收,严禁随意丢弃,剩余一些无回收价值的固体废弃物,统一运送至弃渣场。建筑垃圾充分回收利用,妥善处置;废油桶可由生产厂家进行回收;废机油、空压机废油、隔油池沉渣均应由施工单位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其修改单标准,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其修改单标准,生活垃圾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及2019年修改单。 5、严格落实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尽量减少地表开挖和扰动,加强水土流失防治;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减少对植被的占用和对动物生境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对实工迹地及时实施生态修复。认真落实施工期与生态恢复期的环境管理与监测工作。加强施工期管理,在位于森林公园的施工区设置护栏和拦网、设立宣传标志牌,减缓施工活动对森林公园的影响。规范施工活动,严禁施工废水排入保护区保护范围内;禁止向保护区倾倒垃圾和弃渣,土方开挖、临时堆放和回填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6、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工作。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加强施工现场巡查及各类设备机械维护管理,落实生态与环境监测计划,建立健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制度及各类管理台帐。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理措施,强化生态保护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加强污染源管理,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确保库区及周边环境安全。 7、严格落实“以新代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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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本项目环评期间,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要求进行了以下公众意见调查工作:于2024年1月22日,在汨罗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项目第一次环评信息公示;于2024年3月15日,在汨罗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同时在《岳阳日报》上进行了登报公示;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没有接到反对意见。2024年5月10日起,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在局官网对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进行了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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