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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国资委关于印发《岳阳市国资委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编稿时间: 2022-03-18 09:48 来源: 市国资委 
 

岳阳市国资委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适应“十四五”时期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新任务对国资系统法治宣传教育提出的新要求,统筹谋划新发展阶段全市国资国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湖南省国资委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国资监管工作和国企改革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市委全会精神,严格按照建设现代化省域副中心城市的要求,忠实践行“三高四新” 战略,紧紧围绕“三区一中心”的发展导向,全面落实市委关于法治岳阳建设决策部署,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监管、依法治企工作,为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进一步提高;国资监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依法建章立制、依法规范决策协同并进,建成权责法定、履职规范、透明高效的法治监管机构;国有企业依法治理、依法经营、合规管理共同推进,实现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和依法治企的有机统一;全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党员干部依法依规办事能力和水平有效提升,法治氛围愈发浓厚。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企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把弘扬法治作为坚持党的领导的政治自觉,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坚持服务大局。围绕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国资监管和党的建设中心任务,有的放矢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健全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提供良好法治基础,有效推动法治与改革互促共进。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把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企融入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各领域、各环节,促进国有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坚持精准施策。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及企业实际,科学设计普法重点内容和具体方式,分类实施、统筹推进法治宣传教育,突出抓好重点对象普法,带动促进全员普法,切实提高普法的精准度和实效性。

——坚持完善普法体制机制。健全和落实普法责任制,建立全员参与、内部协同的普法教育机制,强化监督、评估和考核,共同推进法治宣传教育。

二、主要工作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市国资委系统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发挥好基层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持续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宪法精神。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强化国家认同。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增强宪法意识,培育宪法信仰。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普及宪法知识,传播宪法理念,形成浓厚的学习宪法氛围。

(三)广泛深入宣传普及民法典。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阐释好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质,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主体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四)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相关情况,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五)深入学习宣传与国有资产监管和企业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始终将宣传《企业国有资产法》作为全市国资委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持续宣传关于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规定,推动政企分开、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与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能分开的改革精神和法律规定入脑入心。持续宣传关于国家出资企业的规定,保护国家出资企业的经营自主权,促进国家出资企业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重点学习宣传以全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和省市实施方案为核心的国资国企改革系列文件以及省市新出台的与国资监管相关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加大《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监察法》《监察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实现全市国资委系统工作人员对国资监管法律法规的熟练掌握和运用,提高依法监管的能力和水平。抓好《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等与企业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高度重视涉外法律风险,加大涉外法律法规和国际经贸规则的学习宣传力度,确保境外企业依法经营、合规管理,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提升参与国内外双循环的市场竞争能力。统筹发展和安全,注重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应急处置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推动市属国有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树立诚信守法、爱国敬业意识,提高企业依法治企能力。

(六)深入宣传促进高质量发展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推动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围绕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岳阳片区、融入国内大循环和国内国际双循环等重大发展任务的法治保障开展先行示范,梳理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关注高质量发展、做强做大国有企业、数字经济发展、新兴产业培育、碳达峰碳中和等领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七)围绕“三高四新”战略,宣传贯彻科技创新相关法律法规。围绕我市大力实施的“三高四新”战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宣传《科学技术进步法》,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排头兵作用。将知识产权作为提升企业竞争力的重要内容,深入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推动企业内部形成科学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深入宣传《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促进科技成果的资本化、产业化,不断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

(八)深入宣传市场监管配套相关法律法规。落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大力宣传《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公平竞争法律法规,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适应国有资产证券化的需要,深入宣传《证券法》等金融法律法规,为企业在资本市场中依法经营、规范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加大《企业破产法》宣传力度,推动“僵尸企业”依法退出,实现企业国有资产优化配置、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九)深入宣传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宣传《环境保护法》《节约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推动实现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共同建设美丽湖南。落实打赢污染治攻坚战决策部署,深入宣传《大气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促进减少污染物排放,为现代环境治理贡献力量。积极开展《长江保护法》《湘江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推动依法守护好一江碧水。

三、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结合

(一)深化依法治企实践

统筹谋划“十四五”期间法治建设工作,抓好“八五”普法规划落实,坚持普治并举,把法治建设融入企业发展整体设计和重大战略方向。市属企业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全面推进法治国企建设实施方案》,增强依法治企能力。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健全企业依法决策机制,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依法规范管理。加强顶层设计,坚持系统推进,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逐步建立全面的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开展全面风险管理,推动企业法治水平与业务规模相匹配。严格落实法律审核制度,确保应审必审,进一步完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统筹法律与合规管理、审计、内控等工作力量,健全法律风险防范的完整链和良性机制。各市属国有企业也要根据自身实际和需求,指导所监管企业加强企业法治建设。

(二)深化专项依法治理

深入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引导企业推进规章制度完备、管理机制科学、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和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治理。以持续提升合法合规经营理念为抓手,以防范化解影响生产经营安全稳定的突出风险为重点,在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应急处置、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投资和债务风险防控、重大法律纠纷和积案处置、党风廉政等方面深入开展依法依规专项治理,找准关键薄弱环节和改进方向,完善风险闭环管控机制,坚决防止重大风险发生。

(三)深化提升普法依法治理实效

突出抓基层、强基础、固基本的工作导向,夯实普法和依法治理基层基础工作,重点推动法治建设各项要求向子企业特别是重要子企业延伸,将法律审核要求延伸到重要子企业重大经营活动中,提高经营一线的法律风险识别、评估和防范能力及意识,提升二三级企业的主动性和规范性,着眼关口前移和源头管控,筑牢一线部门法治化根基。加强“以案释法”工作,有效发挥企业法律风险提示和典型案例警示的积极作用。做好《民法典》主题、“诚信守法企业”、抗击疫情、助力复工复产等典型案例征集和依法治理经验总结,进一步提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实效和水平。

(四)着力推动企业合规管理

指导督促市属国有企业根据外部环境变化,结合自身实际,在全面推进合规管理的基础上,突出公司治理、市场交易、投资管理、数据信息安全、安全环保、产品质量、工程建设、劳动用工、财务税收、知识产权、商业伙伴、刑事合规等重点领域,突出制度制定环节、经营决策环节、运营管理环节等重点环节,突出管理人员、重要风险岗位人员、境外人员、新入职人员等重点人员,强化境外投资经营行为的合规管理,切实防范合规风险。

四、工作对象和要求

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全市国资系统全体干部职工,重点是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一)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

严格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发挥引领示范作用,自觉做法治建设的表率。始终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龙头”来抓,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科学制定年度学法计划、每年企业领导班子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其中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至少2次。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领导干部学习内容,切实引导党员领导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提升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水平,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领导干部法治考核重要内容。

(二)切实提高国资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

健全国有资产监管法规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国资监管机构教育培训总体计划,通过集中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提高国资监管机构依法监管、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注重提升机构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必须守法律、重程序、受监督的法治素养,牢固树立职权法定意识,切实做到依法履职尽职。积极推动机构工作人员年度法律知识考试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将其作为任职、晋级、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坚持抓好企业各级干部职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企业应进一步完善落实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等制度机制,做好年初重点工作任务和责任清单报送和年末任务完成情况总结工作。把法治教育纳入职工教育培训总体规划,作为入职培训、岗位培训的必训内容,保证法治培训课时数量和培训质量。健全日常学法制度,拓宽学法渠道,提高干部职工参与法治宣传教育的积极性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明确重点学法对象清单,将中层经营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人员纳入学法重点对象范围,定期开展集中学习。企业应普遍建立学法考核和年度考试制度,每年由各单位组织对重点普法对象开展年度法律考试,并把考核考试情况作为企业干部职工考评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属监管企业要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法治宣传 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考核内容。进一步健全普法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加强法治宣传队伍建设,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

全面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做到法治宣传教育与业务工作同步研究、同步安排、同步推进。各市属监管企业要根据实际,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情况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表扬先进、督促落后,推进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三)健全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机制

健全普法宣传教育协调协作机制,发挥好法律、宣传等部门的牵头作用,加强与组织人事、纪委、工会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定期研究工作重点、交流工作经验,推动形成工作合力和长效机制。健全培训制度和学法保障机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干部职工学法时间。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完善考评指导标准和指标体系,对普法落实情况进行独立、客观评价。

(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

坚持集中性与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与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完善相统筹,法律顾问队伍作用发挥与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相衔接。充分利用涉诉案件、国家宣传日开展专题普法。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充分利用涉诉案件向干部职工进行法律解读,使典型案例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干部职工的普法公开课。结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和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等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反间谍法》《保密法》等法律法规,切实提升干部职工的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运用新技术新媒体,以数字化为引领,加大企业普法信息化建设力度,开展数字化普法工作,建设法治宣传教育数字化综合应用平台,逐步实现普法资源互联互通、共享共建,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理念、内容和载体,提供更加丰富、更加便利、更加实用的普法知识。增强受众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使普法更接地气、更为干部职工喜闻乐见。

(五)加强普法经费保障

将法治宣传教育相关工作经费纳入财务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保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效开展。

六、工作步骤和安排

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从2021年开始,到2025年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

市国资委印发《关于在市国资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成立“八五”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由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负责本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资委政策法规科。各单位按照本规划,结合实际,制定适合自身特点的“八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确定普法联络员。

各单位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良好的普法宣传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2025年)

2021年—2025年,各单位要根据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工作计划,突出重点,明确任务,认真组织实施。

市国资委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和经验交流活动,2023年开展中期检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5年)

2025年,各单位要在做好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组织开展“八五”法治宣传教育总结验收工作,评选并表彰普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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