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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得胜南路290号恒立经济适用房3-5栋部分房产招租公告
编稿时间: 2024-11-05 15:10 来源: 市国资委 
 

  受岳阳市城发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委托,兹定于2024年11月15日上午10时10分在岳阳市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通过网络竞租的方式对以下资产进行公开招租。现公告如下:

  一、标的简介:岳阳市得胜南路290号恒立经济适用房3-5栋部分房产租赁权(按单宗房产分别竞租), 出租期限为1年。本次拟租让标的的面积、首年租金竞租起始价、租赁期履约保证金、竞租保证金、加价幅度等见下表。

标的号

资产编号

面积(㎡)

首年租金竞租起始价(元)

租赁期

履约保证金(元)

竞租

保证金(元)

加价

幅度
(元)

1

204

203.86

48241

12060

12060

500

2

301

595.71

129245

32311

32311

1500

3

303

301.68

65453

16363

16363

600

  二、标的展示、咨询及保证金交纳时间(以到账为准)截止2024年11月14日17时。

  三、意向竞租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凭竞租保证金付款凭证及有效证件到岳阳市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后方可取得竞租资格。

  四,缴款账户:

户 名

岳阳市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

湖南银行花板桥支行

银行账号

8002 0309 0000 26069

  四、竞租人资格条件

  1.竞租人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不接受多个自然人或法人联合报名。

  3.竞租人在取得承租权后,必须依法合规经营。

  4.竞租人在竞得承租权后不得转租,如出现转租,管理单位无条件收回该房产承租权。

  5.竞租人必须自行具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其他事项

  1.原承租人在同等租金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2.竞租人必须同意在竞得租赁权后与招租方签订已拟好的《租赁合同》,才可报名参与竞租(合同范本见竞租须知)。

  3.竞租人成为承租方,则竞租保证金直接转为租赁期履约保证金。如竞租人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在被确定为承租人后拒绝现场签署《成交确认单》;或者在确定为承租人后10个工作日内未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则竞租人报名交纳的竞租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佣金后,余款作为向招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未成功竞得的竞租人交纳的竞租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4.竞租人在竞拍时,应保证按起始底价应价(其他竞租人已应价或有更高应价的,则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租人报名交纳的竞租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佣金后,余款作为向招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5.竞租人在竞得租赁权后,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将首季度租金和交易服务佣金一次性汇入上述指定账户并在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否则,竞租人报名交纳的竞租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佣金后,余款作为向招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6、标的目前处于由原承租人继续使用状态,竞拍人(非原承租人)竞拍成功后,出租人按法律程序清退原承租人,房屋交付时间从实际腾退之日计。

  7.竞租人在报名前须充分了解标的状况,一经报名,即视作完全了解标的和标的已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瑕疵,且愿意承担标的瑕疵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和损失。实物资产以现状租赁,竞租人应自行了解标的情况,一经报名,即视作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调查,并完全了解标的已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瑕疵,且愿意承担标的瑕疵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和损失。

  六、岳阳市产权交易所地址:岳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狮子山路市国资委办公楼709室

  联系方式:0730-8388688(办);18673093658(胡先生)

  详见www.yueyang.gov.cn/gzw/

  岳阳市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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