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填报“非油气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统计年报”
2011-03-01 00:00
来源:矿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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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油气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统计年报”一年填报一次,填报此报表对于在矿管线上的管理人员容易生疏,尤其对新接手人员,更是不知从哪儿下手。为此,特编撰此文,以备从事此项工作人员作为参考。
一、数据填报要求:
1.统计范围
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内从事石油、天然气、煤层气等油气矿产以外的所有矿产采(选)矿生产活动的采矿权人(对应“矿山企业”,指具有法人地位或具独立经济核算的单位),按《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管理办法》及本填报说明的规定填报。
采矿权人为多行业经营法人时本年报的主要经济指标仅填报采选冶及加工发生值。
2.基本统计单元
以采矿许可证划定的矿区范围为基本统计单元。无论其规模大小都必须单独填报,且记:一证一表。
3.矿山企业数据填报要求
①上报时间
采矿权人(矿山企业)必须在每年1月底前,将经专门人员填写、并经单位负责人审查同意签字盖章的报表一式三份,报矿区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②填报报表我市有两类:
A、固体矿产资源统计基础表
B、矿泉水资源统计基础表。
4.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数据填报要求
①上报时间
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于每年3月15日前将审查确定的统计资料上报国土资源部。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提前一个月将统计资料报市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便于汇总后报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②填报报表
A、固体矿产资源统计基础表
B、矿泉水资源统计基础表
C、报表说明
二、填报注意事项
在填报年报之前要认真领会报表制度中每个指标的含义,理解的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数据的填报质量。如综合利用产值,有的把其理解为工业总产值,填报的数据与工业总产值一致,这显然是理解有误而造成的。具体指标解释详见“国土厅发[2007]184号”文或统计系统的帮助菜单。
1.矿山编码
县级国土资源部行政管理部门对所在辖区范围内的矿山逐一进行编号,此号码不随采矿变更、延续登记而改变,该矿山在没有出现灭失、闭坑等情况,此号不变(此号码为该矿山的终身编码)。
编码原则:前六位为矿山所在的行政区的行政编码,后四位为自然编号(也可根据本县的情况按矿种或按发证级别进行编码)。
2.经济类型
填报经济类型时一定要填到最低级别,如私营企业,共分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分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5类,要填到具体是属于哪一类私营企业,不能只填私营企业大类。
3.主矿产名称及代码
主矿产名称要填报规范,按系统中的标准统计填报,如煤炭,不能有的填煤,有的填煤炭。
主矿产代码也一定严格的与系统中的标准一致。最好在系统中选择。
填报的矿产名称一定要与系统中相对应的代码一致。
4.矿山规模
统计年报的矿山规模是以矿山“设计生产能力”的数据作为规模划分的对象,依据不同矿产的矿山规模分类标准(见国土资发[2004]208号),对该年度所有矿山的矿山规模进行选择填充。
填报矿山规模时可先填好本矿山的“设计生产能力”,然后在系统中进行计算,也可手工填报。手工填报矿山规模代码时一定要与矿山规模保持一致,最好在系统中进行选择。
5.建矿日期
填报建矿日期时不要随意填写,注意建矿日期不能晚于填报日期。
6.计量单位
填报数据时一定要严格按系统中该指标的计量单位填报,若习惯用的计量单位与系统中的不一致,要换算后再填报。
提示:本系统在工具菜单栏中提供了单位换算功能。
三、数据录入方式
原则上用引用上年数据的方法,在引用去年底数的基础上直接录入,对去年关闭且当年没有生产的矿山进行删除,增加当年新增矿山。
本系统工具菜单中提供有引用上年度数。
四、数据检查
数据检查有以下几项:①对必填项进行检查;②对数据的逻辑关系检查;③对数据的相关关系检查;④数据审核程序;⑤汇总结果对比;⑥年度对比。
1.必填项
矿山编号、采矿权人、矿山名称、填表人、填表单位、主矿产名称、采矿许可证号、行政编码、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生产状态、设计生产能力、设计年采流量、从业人员均为必填项。
在生产状态下必填项:实际生产能力、尚可服务年限、从业人数、年自产矿石量、年工业总产值、年工业增加值、年投资额、年利润、税金、矿产资源补偿费(当年应缴、当年实缴)、采矿权使用费(当年应缴、当年实缴)、矿产品年产量、年销售总量、销售收入、开采方式、开拓方式、采矿方法、开采回采率。
2.逻辑关系
从业人员数>其中技术人员;
年工业总产值>其中综合利用产值;
年工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
年工业总产值>利税总额+补偿费当年实缴;
年利税总额=其中利润+国税+地税;
年利税总额≤年销售收入;
年销售量=国内+国外
年销售量≤年初库存量+年产量
年末库存量=年产量+年初库存量―年销售量―年自用量及其他
开采回采率<100%
采矿贫化率<100%
选矿回收率<100%
3.相关关系
正常情况下,年工业总产值大于销售收入。若销售收入大于年工业总产值时,年销售量必须大于年产量,且年初库存大于0。
当年销售总量大于0时,销售收入必填报且大于0,反之亦然。
在注册类型为国有企业、国有联营、国有与集体联营、国有独资等与国有有关的类型,国有资产比例大于0,且小于等于100%。
4.数据审核程序
1)点击系统中数据检查菜单,选择数据库检查,选择年度,选择开发部门检查默认设置(检查级别为严重和警告),然后确定。检查完后看索引,点击右框的检查结果。然后一一查看并修改错误。
2)严重、警告错误修改完后,再选提示进行检查,查看提示信息,并修改有关错误直到确认没有问题。
5.汇总结果对比(一)
数据审核完确认没有问题后,按不同类型进行汇总对比,检查各汇总表的总计看是否相同,若有不同请从以下几方面检查:
1)请检查矿山规模,看是否有不清楚的。若有不清楚的,固体矿产请检查年采设计能力。这项若空项则会出现规模不清楚,该项必须填写。
2)请检查行政区代码,若此项指标没填或填写不规范,则按地区汇总数据该数据就汇总不进来,总计就会减少。
3)请检查企业注册类型及代码,若此项指标没填或填写不规范,则按企业类型汇总数据该数据就汇总不进来,总计就会减少。
4)请检查主矿产名称及代码,若此项指标没填或填写不规范,则按主矿产汇总数据该数据就汇总不进来,总计就会减少。
6.汇总结果对比(二)
请检查汇总指标是否有重复,如按矿产种类汇总,汇总结果中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的矿种。
1)如果按矿产种类汇总,汇总结果中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的矿种首先应检查矿产名称与其对应的代码一致;然后检查矿产名称是否标准(以本系统的名称为准)。
2)如果按企业登记注册经济类型汇总,汇总结果中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的经济类型首先应检查经济类型的名称与其对应的代码是否一致;然后检查经济类型名称是否标准(以注册类型名称为准)。
3)如果按地区汇总,汇总结果中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的地区名称首先应检查行政区名称与其对应的代码一致;然后检查行政名称是否标准(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行政区代码上的名称为准)。
4)如果按矿山规模汇总,汇总结果中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的矿山规模的汇总数,首先应检查矿山规模名称与其对应的代码是否一致;然后检查矿山规模名称是否标准(以本系统的名称为准)。
7.年度对比
1)检查漏报或矿山编码随意变动情况
如可对本辖区的矿山编码进行对比,看是否有漏报(如果去年有今年没有的矿山又没有关闭)情况。否则就可能是矿山编码随意变动。
2)数据的合理性
可对某项指标或对汇总结果检查是否过大和过小。若数据过大请查明原因。
提示:系统中分析菜单提供有年度数据对比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