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及《岳阳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我市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问题已按时限要求全面完成整改,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反馈问题
湖南省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工作“十四五”期间共需完成47个县区,但截至督察进驻时,仅完成5个。
二、整改目标
全面完成湘阴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工作
三、整改措施
1.协调配合项目实施单位开展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排查,建立污染源清单,并及时总结典型案例。
2.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按要求开展补充监测工作,精准识别污染成因,确保污染源应查尽查、应纳尽纳。
3.协调配合项目实施单位全面完成湘阴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工作及成果集成,完成典型案例筛查、项目考核验收等工作。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构建基础数据体系。我市按照《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指南》技术规范要求,完成了湘阴县全要素数据资料与基础图件的整合建库,构建形成湘阴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多维数据库。此外,为精准完成污染源溯源工作,我市布设了353个灌溉渠底泥样品,重点关注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源头追溯,明确污染物来源。
二是建立源头防控清单。以典型大气重金属沉降型、水力输移型及混合型污染为重点排查对象,统筹其他潜在污染输入类型,划分98个网格单元开展实地排查,按时完成了湘阴县耕地土壤污染成因判别,并对全域22家涉重金属排放重点行业企业开展“源-途径-受体”全链条溯源分析,建立2家涉镉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动态管理清单(分别为原湘阴县铅冶炼厂和原长江化肥湖南有限公司)。
三是形成技术研判成果。在完成耕地成因判别的基础上,我市针对鹤龙湖镇、新泉镇和南湖洲镇3个重点区域开展补充监测,完成354样品采集,覆盖输入输出分析等11个类别,量化计算各重金属元素的输入输出通量,精准解析不同污染来源的贡献率,科学预测重金属累积趋势,完成湘阴县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成因排查成果报告编制及相关技术成果的整理工作,总结典型案例2个,并于2025年6月30日向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提交了排查成果报告跟污染源整治清单。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2026年3月9日至2025年3月20日,共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反馈。联系电话:0730-8879809;联系地址:岳阳市生态环境局。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