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1/2016-652849
  • 统一登记号:YYCR—2016—00013
  • 发布机构: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状态:
  • 生效日期:2017-01-01
  • 信息时效期:2019-01-0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 开 范 围:全部公开
  • 文号:岳政发〔2016〕9号

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意见(试行)(岳政发〔2016〕9号)

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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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CR—2016—00013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创新引领、开放崛起”发展战略,努力开创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开放发展的新局面,加速推进“一极三宜”江湖名城建设,现就进一步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发展目标。大幅提升经济外向度,逐步实现岳阳开放型经济总量在全省排名与岳阳经济总量在全省的排名基本匹配,形成全域开放、内外联动、区域协调、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全力将岳阳打造成中部地区内陆开放的新高地、国际物资聚集的新基地和两型消费的新洼地。到2020年,全市外贸进出口达到50亿美元;实际引进资金达到人民币700亿元,其中内联引资人民币660亿元,实际使用外资6亿美元;新引进世界、国内500强项目15个以上;对外投资年均增长10%以上。

二、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除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务院明令禁止进入的领域和行业,全部向内外资放开。制定外向型产业招商路线图和专项行动方案,大力承接沿海、沿江产业转移,重点引进一批涉水型、亲水型外向大型企业。对世界、国内500强等战略投资者来岳新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等功能性机构的,实行“一事一议”。对本市新引进的年进出口额达到1000万美元及以上的外贸企业,租用标准化厂房适当给予支持。

三、提升口岸开放水平。推动城陵矶口岸拓展功能和提质升级,加快“铁、公、水、空”立体口岸和集疏运体系建设,探索城陵矶口岸与城陵矶综合保税区、航空新城融合发展,与长沙联动争创自由贸易试验(港)区。完善各进口指定口岸仓储、加工、分拣、配送等产业链配套设施建设。支持城陵矶综合保税区开展研发、维修、采购、结算、展示、跨境电商等业务,并将服务功能向其它功能性口岸和园区延伸叠加。支持国际航线班列稳步发展,加快形成人流、物流、信息流快进快出、大进大出能力。

四、培育外贸竞争优势。推动县市区、省级及以上园区、外贸企业以及有开拓国际市场意愿的内贸企业实现进出口实绩“破零”或“倍增”,到2020年,力争实现进出口实绩的企业超过400家,进出口贸易超5000万美元的生产型企业超过20家。对在本市注册的生产型企业外贸额“破零”的,根据贸易额按10万—50万美元(含50万美元)奖励人民币1万元、50万—100万美元(含100万美元)奖励人民币2万元、100万美元以上奖励人民币3万元。加快外贸综合服务体建设,加强报关、报检、信保、融资、退税、物流、结汇和国际市场开拓等功能,“十三五”期间共建设10个以上园区外贸综合服务中心,覆盖市内重点产业园区并向县市区延伸。提升化工造纸、机电装备、生物医药、农产品加工、食品加工等传统优势产业的经济外向度和国际竞争力,引导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鼓励本市企业到国(境)外拓展市场和参加会展。加大进口有关的政策引导,完善进口指定口岸功能,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能源资源和重点消费品进口,到2020年力争进口占比达到40%以上。

五、推动园区转型升级。充分发挥各类园区在开放型经济发展中的主要载体作用,增强园区承载能力,促进产业集聚发展。探索市场主体参与的直管、托管、代管和共建等园区运营模式,试行一区多园、“飞地经济”新体制,促进产城融合一体化发展。对全市各类园区按实际业绩、经济外向度、投入产出效益、节能减排等指标综合排名,实行动态管理。

六、加强区域经济合作。加快融入长江经济带建设。继续深化与上港集团合作,加强与各自贸区对接、长株潭联动。在产业转移、融合创新、市场开放、平台搭建、信息共享、要素聚集等方面实现与长江沿线城市的互惠共赢。推进湖南岳阳长江航运交易所建设,实现与长江沿线口岸的互联互通。大力支持本市优势企业“走出去”。依托国家和省级境外经贸合作区(园),重点引导本市化工、食品、建筑、医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具有比较优势的产业和骨干企业抱团“走出去”。鼓励一批产品质量优、技术含量高的本市外贸企业带动劳务、技术、资金和项目“走出去”。支持本市重点工程企业承包国(境)外工程项目并逐步拓展工程咨询、工程设计等经营范围。充分利用对外劳务合作平台,引导有技术特长、有就业需求的劳务人员“走出去”。

七、用活项目用地政策。优先保障国家鼓励类外向型投资项目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对用地集约的国家鼓励类外商投资工业项目优先供应土地。新增工业企业项目用地,可将投资和产业主管部门提出的产业类型、产业标准、生产技术、产品品质要求作为“招拍挂”出让的条件。工业地产项目按不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建设工作与生活配套设施,配套设施原则上不出售。对湖南省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可按不低于所在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确定其土地使用权出让底价。

八、优化财税金融服务。认真落实启运港退税政策和各项贸易融资政策,进一步改善金融服务。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运用好进口信贷以及进口信用保险等促进进口政策,支持本市企业积极参加国(境)外资产和出国人员的保险服务。支持本市企业出口退税质押融资,加大国(境)外参展补贴力度。支持本市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扩大新兴市场的出口信用保险业务,提高出口信用保险的覆盖面。加大对本市外资企业的信贷支持,开辟重大项目信贷审批“绿色通道”。鼓励本市外向型企业多层次融资,对拟上市的本市外向型企业给予适当的政策辅导和财政支持。

九、完善人才支撑体系。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区负责人以及从事开放型经济的工作人员赴国(境)外和沿海发达地区培训,开展专项考察和精准招商活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吸纳相关研究机构、院所高校的专家、学者,成立“开放崛起”智库中心。依托“巴陵人才工程”,公开招聘和引进一批复合型跨国经营管理人才。支持我市外向型企业与高校、行业协会合作培养、培训所需专业人才。

十、促进投资贸易便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投资环境,逐步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管理新模式。积极对接湖南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云服务平台,开发符合我市工作需要的管理应用系统。深化“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关检合作,推进口岸管理相关部门的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依法清理规范进出口环节的经营性服务和收费事项,建立完善进出口环节的收费项目清单制度。加快推广自贸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对接国际规则与通行做法,进一步在投资、贸易、金融创新、政府监管、区域合作等领域先行先试。

为了进一步推进开放型经济的发展,将对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绩效考核的开放型经济主要指标权重提高至15%左右,加强对开放型经济服务单位的考核,督促提高服务开放的效率与水平。建立健全约束机制,实行市级领导约谈制度,对执行本《意见》不到位的县市区及市直部门单位负责人,按照本市有关规定予以问责。

本《意见》所需奖励(补贴)资金,按现行财政管理体制筹集,市本级奖励补贴资金在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本《意见》若与本市其他有关政策重叠,按照从优但不重复适用的原则执行。各县市可参照执行。

本《意见》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岳阳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