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0/2016-488732
  • 统一登记号:YYCR—2015—00005
  • 发布机构: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信息状态:
  • 生效日期:2015-07-21
  • 信息时效期:2020-07-21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 开 范 围:全部公开
  • 文号:岳政发〔2015〕4号

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工作部门责任清单的通知(岳政发〔2015〕4号)

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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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CR—2015—00005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南湖风景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府部门依法全面履行职能,经研究决定,公布市政府工作部门及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550项(其中具体职责3061项)、与相关部门有职责分工或交叉的职能303项、建立事中事后监管制度402项、公共服务事项276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布市政府工作部门责任清单,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重要举措,对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解决职责交叉,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克服懒政、怠政,惩处失职、渎职,推进依法行政具有重要意义。责任清单公布后,各部门应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严格遵守,认真履职。

二、市政府工作部门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或废止、部门职能变化及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的要求,市政府工作部门的责任清单相应调整完善。市级部门责任清单的调整,要严格按程度进行,由市级履行职责的部门提出,经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办审核后报市政府审批。

三、市政府工作部门要以此次公布责任清单为契机,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要求,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快推行责任清单制度工作,并及时公布本级政府工作部门责任清单。市政府工作部门要指导下级对口部门做好推行责任清单制度工作。


岳阳市人民政府

201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