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岳阳市城陵矶新港口岸限定区域管理,保障人员和交通运输工具正常出境、入境,确保对外开放口岸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边防检查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明确岳阳市城陵矶新港口岸限定区域范围及管理要求通告如下:
一、口岸限定区域范围
限定区域为出境、入境边防检查现场、候检区域,以及需要限制非出境、非入境的人员或者交通运输工具通行、停留的其他区域。具体范围为城陵矶新港码头6—8号泊位前沿线向陆域侧延伸30米、向水域侧延伸50米所形成的四边形区域(见附图红色区域)。
二、口岸限定区域管理要求
(一)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依法对本辖区口岸限定区域实施管理,维护正常出境入境秩序,对扰乱口岸限定区域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二)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会同口岸有关生产经营单位通过物理隔离、电子门禁、电子围栏、标志线等方式对口岸限定区域实施封闭隔离,设置相应的通道、卡口、岗亭,设立口岸限定区域标识。
(三)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与有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执法协作,确保口岸限定区域内各类案(事)件及时、妥善处置,共同维护我市对外开放口岸安全畅通。
本通告自2026年5月26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附件:城陵矶新港口岸限定区域范围图(红色区域)
岳阳市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城陵矶新港口岸限定区域范围图(红色区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