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1/2021-1880902
  • 统一登记号:YYCR—2021—00009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公室
  • 信息状态:
  • 生效日期:2021-11-19
  • 信息时效期:2026-11-19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 开 范 围:全部公开
  • 文号:岳政发〔2021〕13号

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岳阳片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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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CR—2021—00009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现将《加快推进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岳阳片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岳阳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9日    

 

加快推进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

岳阳片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为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加快建设“三区一中心”,促进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岳阳片区(以下简称岳阳自贸片区)高质量发展,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湘政发〔2020〕17号)等精神,提出如下措施。

一、突出改革创新。国家、省、市出台施行或试点的政策措施,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岳阳自贸片区先行先试。岳阳自贸片区改革创新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评范围。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为岳阳自贸片区改革创新工作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首创并被国家和省复制推广的经验案例,每项给予相应奖励。建立完善制度创新容错机制,落实尽职免责规定。对涉及重大改革创新需调整或废除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文件的,及时按程序予以调整或废除;不能调整或废除的,向制定机关申请在岳阳自贸片区暂停执行。(市发改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审计局、市人社局、市司法局、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财政局等按职责落实。排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构建国际物流通道。支持开通和发展国际空中航线航班、海上航线班轮、陆上班列班车,建设以铁海联运、江海联运、航空货运、卡车航班四大通道为主的对非国际物流通道体系,创新打造陆空铁江海多式联运体系。同时,加快培育和壮大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物流企业,探索研究多式联运“一单制”改革。重点支持发展江海联运,支持开通至日韩、东盟、南亚、非洲等国家(地区)的直航和接力航线。(市发改委、市商务粮食局、市交通局、市口岸办、岳阳海关、市物流发展服务中心等按职责落实)

三、推进金融服务。依托岳阳自贸片区政策、资金、港口资源等优势,组建铁矿石、废钢、废铁、废铜等大宗商品的供应链服务平台,开展内外贸供应链金融业务,支持金融机构提升供应链企业金融服务水平,加快发展供应链金融。组织开展更加灵活的融资模式,降低企业融资门槛和融资成本。支持符合条件的岳阳自贸片区企业在沪深北交易所、新三板、区域股权市场上市融资,引导鼓励已上市岳阳自贸片区企业用好资本市场再融资、并购重组等工具实现持续发展。全面落实“外贸财银保”政策,支持建立小微企业统保平台,对符合条件的小微进出口企业实施信用统保统担,市融资担保公司加大对岳阳自贸片区融资担保投放额度。支持在岳阳自贸片区内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发挥片区知识产权质押平台作用,创新融资担保品类,开展股权质押、贸易融资开发、科技融资、债券融资、资产证券融资担保等金融服务,着眼主导产业发展,把产业链做实。支持建设和引进金融法务园、金融科技等新平台新业态。(市金融办、岳阳银保监分局、市人民银行、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中级人民法院等按职责落实)

四、加大财税支持力度。设立岳阳自贸片区建设发展专项资金,根据市政府确定的用途和使用办法,用于支持片区建设发展。专项资金来源包括:岳阳自贸片区范围内的土地出让收入、相关交易税费扣除政策性提留后的资金;从2021年起3年内,岳阳自贸片区新增税收市、区分享部分50%以上的分享资金;从2021年起连续3年,市本级财政拨付给岳阳自贸片区的建设资金。市财政局等部门在分配中央和省级资金、地方政府债券时向岳阳自贸片区倾斜。对岳阳自贸片区重大事项和重大项目的财税支持,实行“一事一议、一企一策”;土地征拆、收储、出让、招投标、建设等业务由岳阳自贸片区相关职能部门承接。(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商务粮食局、市资规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等按职责落实)

五、降低生产要素成本。认真落实《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强化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工作的通知》(湘自然资发〔2020〕69号)精神,通过统筹平衡优化调整永久基本农田和耕地、山林、水体布局,为岳阳自贸片区留出发展空间,推进“港产城”一体化发展。根据重大项目建设需求,为岳阳自贸片区向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国土空间规划调整提供绿色便捷通道。支持岳阳自贸片区内企业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降低用电成本。支持整合片区用热需求,“一事一议”对接推进热电联产项目。(市资规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国网岳阳供电公司等按职责落实)

六、支持人才引进。制定岳阳自贸片区高层次人才引进和认定办法,支持用人单位采取挂职、兼职等多种方式,在不改变人事关系的前提下,灵活引进海内外人才。对做出突出业绩贡献的高层次人才,可破格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支持符合条件的人才优先申报“巴陵人才”系列奖励及岳阳市本土人才(团队)项目支持计划。对片区内重点企业高层次人才子女入托及义务教育入学,予以协调安排,其中经市级认定的A、B、C、D类高层次人才和博士研究生,其子女可在市县两级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就读。在市级三甲医院开辟专门通道,满足片区内重点企业高层次人才就医需求。实施灵活用人机制,按照批准的用人机制改革方案,除地方领导班子成员兼任及上级党委或组织部门任命外,其余人员实行“档案封存、岗位聘任、末位淘汰”的竞争性选人用人机制。在政策框架内打通“四海揽才”、国有企业优秀人才身份转换事业编制通道,对经相关职能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可通过人才引进绿色通道解决事业编制身份。允许岳阳自贸片区试行市场化人才聘用制,自行制定薪酬体系和发放方式。(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委组织部、市公安局、市教体局、市卫健委等按职责落实)

七、鼓励创新创造。构建以完善重点产业链为目标的技术创新体系,支持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建立企业技术需求清单,以政府购买服务、后补助等方式,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中试。支持将绿色产品优先纳入政府采购清单。支持岳阳自贸片区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地联合建立离岸孵化器,引导支持片区企业创建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和省级企业工程技术创新中心等研发机构以及科技企业孵化器。对片区内企业实施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技术装备或核心部件制造等方面给予项目资金支持。支持建设新型研发机构及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鼓励企业、研发机构和高层次人才团队共享共用大型仪器设备及研发试验服务。(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落实)

八、推动产业招大引强。支持推动更多政策、平台、资金、项目向岳阳自贸片区集聚,重点支持片区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建设。统筹招商平台资源,支持岳阳自贸片区引进主导产业头部企业、世界500强、全国100强、行业10强和“独角兽”企业。支持片区实施产业链招商、市场化招商和社会化招商,对引资主体予以奖励。设立改革创新奖,实行“一事一奖”,具体奖励办法由岳阳自贸片区管委会制定。加快推动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促进城陵矶口岸航运物流加速发展奖补措施〉的通知》(岳政办发〔2020〕20号)、《关于印发〈中国(岳阳)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产业扶持措施(试行)〉的通知》(岳政办发〔2020〕21号)等在岳阳自贸片区落地见效,服务主导产业发展。(市商务粮食局、市口岸办、市财政局、市贸促会、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岳阳自贸片区管委会等按职责落实)

九、促进区域资源共享。支持各县市区与岳阳自贸片区建立联动机制、互融互动,共享自贸试验区改革红利,带动更高层次开放型经济发展,提升区域综合竞争力和对外开放水平。实行区域统筹,科学布局项目和产业,推动产业优势互补、错位发展。探索打造“飞地园区”,建立“总部+基地”“龙头+配套”等产业协同发展机制,推动“共建园区”实践。实施招商联动,利用“自贸区”名片效应,共同组织招商活动,实施集群招商、联合招商、配套招商,集合资源,加强信息共享。联动优化水港空港“双港”功能,加强全市岸线资源整合,共同构建内河干支疏运体系,提升内河航运能力。实施人才联动,支持科研人员联合开展重大技术攻关、重大课题研究和重大项目合作。实施监管联动,支持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实施展销联动,共同组织产品展示展销活动。(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粮食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等按职责落实)

十、建设一流营商环境。按照“应放尽放、能放则放”原则,充分放权赋权,支持片区承接省市下放的经济管理权限。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容缺审批制、告知承诺制,探索实施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探索实施“一站式全程代办”服务机制。提升司法制度优越性,建立常态化诉求反馈机制,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探索开展涉企刑事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坚持审慎包容原则,优化涉企检查,依法依规实施“免罚、轻罚、减罚”监管模式,打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片区及周边教育、医疗、商住、公共交通等规划建设,打造智慧园区。(市行政审批局、市发改委、市资规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检察院、市交通局、市教体局、市住建局、市卫健委等按职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