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43060001/2019-1486292
  • 统一登记号:YYCR—2019—01004
  • 发布机构:市政府办
  • 信息状态:
  • 生效日期:2019-02-28
  • 信息时效期:2024-02-28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 开 范 围:全部公开
  • 文号:岳政办发〔2019〕4号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加快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实施方案》的通知(岳政办发〔2019〕4号)

来源: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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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CR—2019—01004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岳阳市加快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28日


岳阳市加快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

实  施  方  案

为切实推动我市广播电视户户通工作,实现广播电视节目全覆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6〕20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湘办发〔2015〕39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8〕73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文化厅等部门关于做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16〕6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基层为重点,充分发挥政府和市场作用,大力提升广播电视覆盖率,尽力满足人民群众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需求和个性化多样性文化服务需求,为加快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的岳阳篇章作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统筹无线、有线、卫星三种技术覆盖方式,到 2020 年,基本实现数字广播电视户户通,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功能完备、服务到户、符合我市实际的新型广播电视覆盖服务体系。无线广播电视基本实现数字化,地面数字电视覆盖网布局进一步优化;有线广播电视网络基本实现数字化、双向化、智能化,全市有线网络实现互联互通,县乡村实现光纤联网,岳阳楼区、岳阳经开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有线广播电视实际入户率达到 90%以上,其他县市区有线广播电视实际入户率达到 60%以上;直播卫星公共服务基本覆盖有线网络未通达的农村地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全面提升,长效机制更加完善。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实现数字广播电视覆盖接收。

1.协调推进数字广播电视全覆盖。按照“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可行、保证长效”的原则,确定全市无线、有线、卫星三种技术方式的覆盖方案,因地制宜、因户制宜推进数字广播电视入户接收。加大有线电视网络建设力度,加快数字化、双向化、智能化进程,扩大光缆进村入户的规模和范围,推进贫困乡村有线网络数字化覆盖;在有线电视未通达的农村地区综合采用直播卫星、地面数字电视等方式实现入户接收。

2.加强无线数字化覆盖。加快推进完成中央广播电视节目的无线数字化覆盖;结合我市实际,实现省、市、县电视节目在农村地区的数字化覆盖;开展地面数字音频广播(CDR)的试点与应用推广;推进全市无线广播电视数字化频率规划、规范、清理工作。坚持“模数同播”和等效覆盖,到2020年,实现全市地面数字电视全面覆盖,并完成模数转换工作。

3.加快有线电视网络发展。以省级有线电视网络为主体,加快整合现存的市、县级有线网络经营实体和企业网、“小片网”,尽快实现广播电视有线网络互联互通和“全省一张网”。充分利用现有基础设施,加强有线电视干网、支网和前端机房建设,综合采用超高速智能光纤传输、同轴电缆等传输技术,不断优化网络性能、服务品质和业务功能;加快实施县乡联网工程,稳步推进城乡有线电视网络数字化、双向化、高清化、智能化建设改造;实现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各类酒店、宾馆、医院、学校、写字楼、商住楼、住宅小区等公众聚集场所接入并开通有线电视网络,确保党和政府声音的全覆盖;大力实施“宽带广电”战略,以宽带网络建设、内容业务创新推广、用户普及应用为重点,开展智慧城市、智慧乡村、智慧家庭建设,发展高清电视、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电视院线、宽带服务、网络电商等新兴业务和服务,满足群众多样化、多层次文化信息需求。进一步推动有线电视入户,重点提升革命老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边远山区有线数字广播电视、宽带覆盖水平。

4.加强直播卫星服务。继续在有线电视未通达的农村地区实施直播卫星户户通建设;规范直播卫星接收设施零售市场,建设完善直播卫星接收设施专营和售后服务网点,稳妥开展直播卫星除基本公共服务节目外其他增值服务的市场化运营试点;支持推动省内地面广播电视节目通过直播卫星传输,定向覆盖全市,更好满足全市人民群众收听收看广播电视节目的需求。

(二)保障基本公共服务。

1.充分保障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按照湘办发〔2015〕39号要求,确保通过无线(数字)免费提供不少于15套电视节目和不少于15套广播节目,确保通过无线(模拟)免费提供不少于5套电视节目和不少于6套广播节目,内容应包括中央、省、市、县各级主要广播电视节目。通过直播卫星免费提供25套电视节目和不少于17套广播节目;有线广播电视在模数转换过程中,保留不少于6套模拟电视节目供用户选择观看;模数转换后,保留6套数字电视节目作为基本公共服务项目。

2.着力提升内容供给能力。各级政府要着力推动创作一批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视听作品。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要加强广播电视节目、影视剧和网络视听节目的制作经营领域的管理,加强对制作机构人员的法制教育和业务培训。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合作,开办合办科技致富、农林养殖、知识普及、法治建设、卫生防疫、运动健身、防灾减灾、水利气象、文化娱乐等贴近基层群众需要的服务性广播电视节目,打造一批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节目品牌,并逐步增加播出时间。

3.提升监测监管和安全播出保障水平。建立健全市广播电视监测监管机制,实施分级负责、分级监管,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协同监测监管的体制机制。逐步完善全市广播电视监测监管网络,推动相关技术、管理措施的研究应用,进一步提升全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保障和监测监管能力水平。整合技术资源,针对广播电视、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网络广播电视、手机电视等媒体特点,加强广播电视与网络视听媒体监测监管云平台和监测网络建设,促进全市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媒体监测监管水平不断提升,相应管理机制建设不断完善。

(三)实施一批重点工程。

1.地面数字广播电视无线覆盖工程。按照国家总体部署,充分利用现有无线发射转播台站资源,在规定时间内配合省里完成全市8座县级以上高山台站的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建设。根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地面数字电视频率统一规划,加快省、市广播电视节目的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建设,2020年前实现省、市两级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

2.广播电视无线发射台站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等有关建设规划,实施“十三五”广播电视无线发射台站基础设施二期建设,确保中央广播电视节目及本地广播电视节目全覆盖。

3.全市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按照“统一联动、安全可靠、快速高效、平战结合”的原则,统筹利用现有广播电视资源,构建市应急广播制作播发和调度控制平台,与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连接。升级改造传输覆盖网络,布置应急广播终端,健全应急信息采集发布机制,向城乡居民提供灾害预警应急广播和政务信息发布、政策宣讲服务。

4.广播电视与网络视听媒体监测监管云平台建设。2020年,配合省里完成全省广播电视与网络视听媒体监测监管云平台建设,实现对广播电视、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互联网视听媒体的信息安全监测与内容安全监管,确保党和政府声音的准确及时传播。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府责任。各级政府是本地区推进广播电视户户通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牵头、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参加的广播电视户户通工作协调小组,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推进机制。要切实把做好广播电视户户通相关基本公共服务纳入各级政府的工作日程,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文化改革发展专项规划,纳入扶贫攻坚计划,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要强化协调服务,强化主动服务意识,加强基层技术、管理队伍建设和人员培训,努力提升服务的层次和水平。

(二)加大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把广播电视户户通相关基本公共服务纳入公共财政支出预算,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承担本级无线发射台(站)、转播台(站)、监测台(站)等广播电视公共设施和机构的建设改造和运行维护资金。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财政部门要保证专项经费的合理使用,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要加大对贫困地区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服务所需资金的扶持力度。

(三)完善支持政策。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要抓紧落实湘政办发〔2016〕6号文件要求,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为符合条件的特殊群体购买有线电视免费或低收费服务。要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在自有资金中集体列支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及网络新功能业务费。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公共招投标等形式,支持有线电视网络平等参与信息化项目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要牵头协调规划、住建等部门,将有线电视网络纳入新建房屋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审批、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并通过政务中心窗口统一收取有线电视线路设施安装费,办理信号接入证明和验收交付手续。

(四)强化监督检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政策措施贯彻实施情况、工程项目推进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广播电视户户通工作取得实效。要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审计监督以及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和责任主体要加强工程实施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和管理,确保广播电视服务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