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CR—2012—18001
岳市水务[2012]68号
关于贯彻落实省四厅委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
市水务局、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相关直属单位(部门),各县市区水利(水务)局、发改(委)局、监察局、财政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水利厅、省发改委、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意见》(湘水办[2011]36号)(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规范我市水利工程招投标行为,确保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促进我市水利建设市场健康平稳发展,在总结我市水利工程招投标实践的基础上,针对目前在执行《意见》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我市实际,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水利工程招投标监管工作,现制订实施细则八条,现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行政监督职责
岳阳市水务局是全市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主体,要按照事权划分和省厅明确的监督管理权限,依法履行水利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职责。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对相关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全过程监督管理。岳阳市监察局驻市水务局监察室和市水务局安全与质量监督科代表岳阳市水务局具体履行行政监督管理职责。
县(市区)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事权划分和省水利厅明确的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监督管理权限,依法履行水利工程招投标行政监督管理职责。
财政部门依法对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实施监督。
二、进一步明确招标投标范围
达到国家、省、市规定范围规模与标准的水利工程勘测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和主要材料采购的项目,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政府投资水利项目需进行招标。
①项目施工合同估算价100万元以上及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所有子项目的;
②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合同估算价单项合同30万元及以上的;
③用于水利建设项目的重要设备,重要材料等的合同估算价50万元以上的。
法律、行政法规对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的招标投标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进一步规范招标事项核准工作
项目法人在招标前应将招标报告报市水务局相关科室进行合法性审查和招标办核备。招标报告包括:项目法人组建情况、招标项目批准文号、项目名称、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招标方式等。
水利工程勘测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和主要材料采购的项目,原则上实行公开招标。确需采用邀请招标和其它方式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由市水务局审查同意,报市发改委核准方可施行。凡擅自将公开招标改为邀请招标的,未招标而擅自开工的,将依据法律法规追究相关单位领导主要责任和个人直接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在招标事项核准后按照核准的招标范围、组织形成、招标方式等对招标活动进行全程监督。
四、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备案程序
招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主动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招标代理机构要按省厅《意见》规定的招标文件范本编制招标文件,并报请市水务局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修改完善后的招标文件核备后方可予以发售。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加强对备案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等有异议的,应及时提出审查意见,必要时启动终止程序,招标人必须执行审查意见或终止招标活动。
1、招标人(或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发布招标公告前5个工作日前,将招标备案书提交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全年工作安排提出修改意见,对(修改)合格的招标备案进行登记,并将项目相关信息录入招投标信息档案或信息平台(见附件1)。
2、招标人(或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要按照《意见》要求编制和报送招标相关文件。招标公告发布和招标文件发售的3个工作日前,招标人(或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将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进行审查,并填写《水利工程项目招标相关文件修改意见书》(见附表1),招标人(或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须按招投标监管机构提出的意见修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对修改意见有争议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复审,复审通过后经再次备案审核方可对外发布或发售。
3、水利工程招投标监管机构要切实加强对项目招投标的监管,按照《湖南省水利工程施工及材料设备招标投标细则》规定,及时审核和办理项目的招标备案,并在对招投标项目进行监督管理的过程中,填写《岳阳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项目监督管理登记表》(见附件2),立卷存档以备日后查询。
五、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水利工程建设预选承包商管理制度
全市范围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人都应从省水利厅批准的水利工程建设承包商名录中选择承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名录中暂无相应类别承包商的;
(二)名录中响应招标或符合条件的承包商达不到9家的;
(三)向目录内的承包商招标出现两次失败情况的。
但应当按照省水利厅《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受理加入2011~2012年度政府投资水利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申请的通知》(湘水建管〔2011〕56号)和《关于公布湖南省2011~2012年度政府投资水利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的通知》(湘水建管〔2011〕88号)文件要求,到市水务局办理相关手续并进行审核。参与我市水利建设的单位和参建人员,被认定有不良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暂停或取消其在一定时间内参与我市政府投资水利工程建设的投标资格。
六、进一步加强招投标行为监管,严厉打击投标人挂靠、借用资质、弄虚作假等行为。对于围标、串标、行贿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中标资格,上报省厅按规定降低信用等级,暂停其在我市水利建设市场1年的投标资格。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将视其整改情况,经验收合格后,恢复其参与我市水利建设项目的投标资格。情节严重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报请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加强招投标的后续管理,进一步规范从业单位市场行为,营造诚实守信的水利建设市场环境。加强施工、监理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员履约管理。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通知》(岳政办发〔2010〕13号)文件要求,从发文之日起,在全市水利建设项目实行施工、监理主要技术负责人押证施工制度。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等施工、监理主要技术负责人应在领取中标书的同时,按招标文书的要求,将主要技术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保留在市水务局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并办理登记手续。交工验收合格后注消登记,领回被押证书。押证期间押证人不得参与我市水利建设其他项目招投标,如有发现作投标弃权处理,并上报省厅将其企业信用等级降一级;施工期间施工企业因特殊原因确需更换主要技术负责人的,在确保同等资质的情况下,由施工单位申请,项目业主单位同意,报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备后方可更换,变更情况录入信用信息档案。
八、进一步加强我市水利工程领域诚信系统的建设和完善。全面执行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水利部水建管〔2009〕496号)和省厅关于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建立和完善我市水利工程建设诚信管理平台,制定我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制度。项目主管部门、质量监督机构、安全生产监督机构、项目法人、监理单位发现中标单位在竟标和履约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和不履行合同承诺行为的,应及时书面报告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履约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公告制度,并记入诚信档案(见附表2)。
岳阳市水务局 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岳阳市监察局 岳阳市财政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件1:
编号:
湖南省 市(州) 县(市、区)
工程建设项目
招 标 备 案 书
招 标 人:
地 址:
联 系 人: 电话:
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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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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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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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设计批准机关
及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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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概算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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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建设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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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建设计划批准机关及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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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年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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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年度工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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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及专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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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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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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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人员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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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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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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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范围、工期、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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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开标时间及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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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年 月 日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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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文件备案审批表
报送申请备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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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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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意见:
审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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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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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文件基本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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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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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名起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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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名地点(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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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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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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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师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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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师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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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师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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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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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围投标人产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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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备案审批表
报送申请备案报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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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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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意见:
审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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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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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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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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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控制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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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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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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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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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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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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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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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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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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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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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及设计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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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
、
拆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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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设施及设备落实情况以及向施工方供应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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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标
人
资
格
等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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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
组
建
评
委
人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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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主管部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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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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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管理机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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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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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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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表由招标单位填写
2、本表一式三份,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建设项目主管、招标单位各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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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建设工程项目招标相关文件修改意见书
项目招标人:
你单位 月 日报送的 ,经审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请修改后尽快重新报送我办备案,再向投标申请人/投标人发售或发布。
初审意见: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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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复审意见: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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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收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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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对以上修改意见有异议,请于两日内书面反馈我办。本表一式两份。
附件2
岳阳市水利工程
招标投标项目监督管理登记表
项 目 名 称:
第一阶段监管负责人:
第二阶段监管负责人:
岳阳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制
二O 年 月 日
说明:
1、此表由监管负责人作为工作资料交接。每阶段监管工作完成后送办公室领导审阅,最后交综合办公室备案,以便日后查询。
2、此表由综合办公室受理招标申请开始登记,有关内容按工作流程由监管负责人填写。
3、项目招投标监管分两个阶段,(一)——(三)项为第一阶段监管内容;(四)——(六)项为第二阶段监管内容。
4、此表明确了监管的内容及责任,要求监管责任人要依法依规,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确保公开、公正、公平,发现问题,认真处理,实事求是地填写本登记表。
5、在填写“评委评价意见”、“对交易中心服务评价意见”、“对招标代理机构代理行为评价意见”、“对招标人招标活动的评价意见”栏时可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档,并说明理由。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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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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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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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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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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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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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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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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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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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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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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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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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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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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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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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对该项目招投标的要求: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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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公告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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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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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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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投标报名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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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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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投标报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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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名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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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名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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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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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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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格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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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文件是否符合要求及处理意见
监管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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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
文件发售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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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售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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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件
及
预
审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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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投标单位办法:
监管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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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预审委员会委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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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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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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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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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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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入围队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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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队伍名称(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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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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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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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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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是否符合要求和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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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情况:
监管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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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发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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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售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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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开
标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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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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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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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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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或
法定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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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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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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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监管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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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评
标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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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专家抽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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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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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库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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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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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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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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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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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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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驻场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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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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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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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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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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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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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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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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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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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中标人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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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公示发布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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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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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内容及处理情况:
监管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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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中标人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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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
监管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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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备案意见:
监管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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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委评价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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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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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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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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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交易中心服务评价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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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招标代理机构代理行为评价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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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
监管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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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
监管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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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
招标人招标活动的评价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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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
监管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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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
监管责任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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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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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岳阳市水利工程建设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
申报审核表
填报单位: 年 月 日
工程项目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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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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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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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
(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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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定
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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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资格、岗位证书)
|
|
不
良
行
为
记
录
内
容
|
签 章:
|
||
性质(类别)
|
|
次 数
|
|
部门会签
|
|
||
领导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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