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CR-2013-66001
岳文执[2013]07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三网融合试点方案的通知》精神,确保国家网络信息安全,进一步规范我市网络信息传输管理,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我局将对全市开展的 IPTV业务进行集中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未经许可,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安装使用IPTV。
二、本通知发布后,非法安装、使用IPTV的单位和个人,应立即自行拆除违法设施设备。经催告后仍不自行拆除的,,将依法强制拆除。
三、未经批准擅自开展IPTV业务的,我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家广电总局《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依法予以查处。
四、欢迎广大市民积极举报违法安装IPTV行为,举报电话:12318。
二○一三年二月五日